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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号称礼仪之邦,礼仪的制定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使得人们的言行有礼法可依。传统儒学士大夫们对女性参与家族礼仪活动也进行了种种规范。明清徽州是个礼仪传统十分深厚的地区,又是个典型的宗族社会,徽州儒宦积极倡导儒家传统礼仪,并利用自己控制的家族组织积极推广礼仪,建立礼法秩序。徽州宗族组织为了维护礼法秩序,严格控制女性的言行举止,对女性的礼仪活动进行了一系列规定。然而,明清时期的徽州大多数家庭是残缺的,大批男性外出经商,或常年不归家,或死亡,形成了大量由留守妇女或寡妇组成的不稳定的小家庭,传统的礼法秩序面临威胁。生活在宗族势力控制和残缺家庭的现实中的徽州女性,如何维持家族礼仪的正常运作?明清徽州社会与女性参与家族礼仪实践活动之间有着怎样的关联?这些都是本文将要探讨的问题。本文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梳理传统儒家典籍对女性参与冠昏丧祭礼仪的规范,明确理想中的女性参与家族礼仪的标准。女性参与家族礼仪的规范随着时代的发展也有所变化和发展,体现出了礼仪随着社会发展不断进行着传承和创新的特点。但是总的来说,在传统儒家礼仪规范中,女性总是作为男性的辅助角色存在,体现了男尊女卑的思想。第二部分根据明清徽州族谱、地方志、文集等资料,考察女性实际参与婚礼、丧礼、祭礼的礼仪活动,探讨明清徽州女性对传统家族礼仪规范既遵守又适当变通的现实,表现出明清徽州女性为维持家族礼仪的正常运作付出了难以想象的艰辛,以女职代子职、妇职代夫职,为家庭和家族的生存和发展贡献了自己的一生。第三部分主要分析徽州社会与女性参与家族礼仪实践活动之间的关联。明清时期徽州家庭由于男性的缺失,不得不由女性来填补礼仪实践空白这一特殊状况,与徽州流行重商主义的传统密不可分。徽商的兴盛也反过来支持了女性礼仪实践的运作。徽州宗族严密的礼教控制则起了舆论导向和思想钳制的作用,使得明清时期的徽州女性将传统的礼仪规范内化为自我言行举止的标准,能够在残缺的家庭中依旧依靠自己单薄的肩膀挑起家庭的责任,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对传统礼仪实践进行变通,以实现家族礼仪活动能够正常运作。在明清时期的徽州社会,无论是身处何种阶级的女性,都受到儒家传统礼仪规范的制约。徽州女性在实际参与礼仪实践活动时,不得不在家庭现实情况和礼仪规范之间做出平衡,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家庭成员完成家族礼仪的实践,以求符合社会伦理道德的规定,获得人们的认可和社会的接受。这时的徽州女性俨然成为了家庭的核心人物,承担了超出传统礼制赋予女性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