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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反贫困的增效日益减小,贫困的原因呈现多维性的特征,脱贫的难度也越来越大。针对当前农村反贫困的实际,我国政府提出了“精准扶贫”的工作机制。在精准扶贫下,以政府为核心的农村反贫困模式难以满足农村反贫困对于“精准”的要求。而以村级组织为核心来开展农村反贫困工作不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开展农村反贫困最合宜的路径。在理论上,村级组织是村民民主选举产生的,虽处于我国扶贫管理体制的末端主体但并非行政系列,不仅直接向村民负责,而且拥有“地方智慧”、具备组织优势、了解地方文化、熟悉贫困实情、掌握独特资源等优势,因此以村级组织为核心来开展扶贫工作更具针对性和高效性;在实践中,很多以村级组织为核心开展的扶贫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此背景下,本文提出了精准扶贫下农村反贫困末端治理理论,并深入研究了如何实现末端治理的可持续。末端治理这个名词起源于环境管理发展过程中,是指在生产过程的末端,针对产生的污染物开发并实施有效的治理技术。将末端治理运用到精准扶贫下农村反贫困工作中,是指以村级组织这个扶贫管理体制的末端主体为核心,联合社会大扶贫体系的力量,对村级这一末端层级的反贫困工作进行治理。而精准扶贫下农村反贫困末端治理的可持续是指要从其治理内容的角度出发,在制度上保证末端治理实现可持续,包括村级组织自身、村级组织与其他扶贫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实现可持续。当前以村级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反贫困末端治理遭遇的一系列困境以及诸多不可持续的表现说明了实现末端治理可持续的必要性。当前,影响村级组织实现农村反贫困末端治理可持续的因素可以归纳为外部支撑环境和内部运行制度两个层面。在外部支撑环境上,精准扶贫体系中的决策权分配、资源管理、人员激励与监督制度都能影响末端治理的实现;在内部运行制度上,村级组织自身以及村级组织与其他扶贫主体之间合作关系的制度安排是影响末端治理实现可持续的关键内容。结合下党村在村级组织的带领下实现末端治理可持续的实践佐证末端治理可持续理论的可行性以及正确性,为有针对性地提出实现末端治理可持续所需的外部支撑环境设计和内部运行制度完善路径提供经验,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