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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得全国各级政府部门的政务逐步“电子化”,这些变化开始打破政府部门信息“孤岛”的现象,通过利用大数据技术进一步拓宽政府数据公开的范围,从而推动政府的数据进一步开放和发展,国内外政府也以此作为契机世提高国家的综合国力和竞争力,可见,政府进行数据开放和信息公开已经成为当前的重要趋势之一。但是,政府数据在开放的同时意味着更多关于国家或个人的敏感信息也会被泄露,本文主要关注的政府数据在开放的同时给个人数据保护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以及如何通过法律制度解决相应的问题。可见,确立政府部门在数据开放中保护个人隐私数据的法律制度是非常必要。通过调查可以发现,欧盟、美国等国外政府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在政府数据开放如何保护公民的个人数据权的法律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很好地在保护个人数据的前提下进一步推动政府数据的开放和共享。在我国也相继出台了相关内容的法律制度,但是涉及的方面并不全面,内容和标准过于粗糙,导致最终的效果差强人意。在本文中,笔者通过分析国内外相关法律,并从政府数据开放机制为出发点,分析了国内外相关法律在不同环节的特点,并对我国政府数据的开放中怎样通过法律制度保护公民的个人数据权提出建议。本文运用文献调查法和案例分析法对国内外政府数据开放中的个人数据保护进行研究。首先对目前的中国、美国和欧盟的相关法律制度研究现状进行了总结,并解释说明了本文所涉及到的概念及理论,其中主要包括数据与信息的区别、政府数据开放的概念及三层含义、个人数据保护和学术界对其所下的定义以及政府数据开放机制的含义。之后对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概况进行了梳理与总结,主要包括欧盟、美国和中国在政府数据开放和个人数据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并从政府数据开放机制的收集环节、保存环节、使用和对外提供三个环节进行分析比较。在第四章中分别介绍了国内外两个相关案例,从政府数据开放机制中的基本原则和四个环节出发,对两个案例进行具体分析,再提出相应的启示和经验教训。在最后一章中,总结得出我国当前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为我国在政府数据开放中如何保护个人数据提出相应建议,从而推动政府开放数据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