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耕地生态安全是保证粮食健康生产的基础,对保障国家社会、经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湖南部分)作为湖南省重要的粮食产区和第二大经济板块,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快,耕地不合理利用现象频现,耕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呈现非均衡态势,耕地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巨大。开展耕地生态安全评价及障碍因子诊断对实现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耕地生态系统的维护和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建设生态洞庭、绿色洞庭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本研究(1)立足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洞庭耕地资源数量、质量、生态环境实际,引入“P(压力)-S(状态)-R(响应)”模型,选取19项指标,构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耕地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2)通过熵值法及综合指数法对洞庭湖生态经济区2008-2017年耕地生态安全水平进行定量评价;(3)以综合得分为基础,开展2008-2017年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耕地生态安全时序变化特征分析、空间聚集特征分析以及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耕地生态安全障碍因子诊断。论文的主要结论如下:(1)从县域耕地生态安全时序变化来看,安乡、汉寿、石门、南县、桃江等8个县属于耕地生态安全水平快速上升区;鼎城、临澧、澧县、桃源、临湘等11个县耕地生态安全水平处于慢速上升区;而武陵、赫山、望城、汨罗、平江、津市等6个县耕地生态安全水平变化不大,属于基本稳定区。总体而言,研究期内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耕地生态安全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2)从全区耕地生态安全等级变化来看,县域耕地生态安全等级经历了敏感级、临界安全级、比较安全级变化过程。研究期内,敏感级县域面积由3603.90公顷下降至758.87公顷,所占面积比重由77.83%下降至16.39%;临界安全级县域面积由785.90公顷增加至3126.02公顷,所占面积比重由21.28%上升至67.51%;比较安全级县域面积由41.25公顷增加至745.75公顷,所占面积比重由0.89%增加至16.10%。(3)从全区耕地生态安全综合指数变化来看,2008-2017年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耕地生态安全水平逐步提高,耕地生态安全综合指数由0.4983上升至0.6483,耕地生态安全等级由临界安全级上升为比较安全级。其中,耕地生态安全压力指数由0.3452下降至0.1863,耕地生态安全状态指数由0.1406增加至0.1962,耕地生态安全响应指数由0.0125增加至0.2637。(4)2008-2017年县域耕地生态安全空间关联分析结果表明,在0.5%的显著性水平上,耕地生态安全水平的全局Moran’s I指数(除2008年外)均呈现正空间自相关性,即各县(市、区)耕地生态安全水平存在明显的空间集聚效应,研究区内高值聚集区主分布在武陵、岳阳楼、望城等经济水平相对发达的县域,低值聚集区主要分布在的中北部南县、沅江、安化等地区。(5)通过对2008-2017年县域耕地生态安全系统进行障碍因子诊断,利用最小方差法结合压力、状态、响应障碍度得分情况,将县域耕地生态安全障碍度划分为P>S>R(压力障碍>状态障碍>响应障碍)、P>R>S(压力障碍>响应障碍>状态障碍)、R>P>S(响应障碍>压力障碍>状态障碍)、R>S>P(响应障碍>状态障碍>压力障碍)以及S>P>R(状态障碍>压力障碍>响应障碍)5种阻力模式。阻力类型空间分布变化表明,区域西部系统响应障碍度大于东部,中部、东部地区大部分县域以系统压力障碍度为主。(6)通过对全区耕地生态安全障碍因子诊断得到以下结果:(1)环境压力是制约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耕地生态安全的首要障碍因素,主要涉及单位耕地面积化肥施用量、单位耕地面积农药施用量、单位耕地面积农膜施用量;(2)社会压力和人口压力是耕地生态安全的重要障碍因素,涉及城市化水平、人口密度、人口自然增长率三项障碍因子;(3)社会响应和耕地质量状态也是制约其耕地生态安全水平提升的重要因素,主要包括农业科技人员和水田水浇地比重两个障碍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