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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协调是供应链管理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其目的是使供应链参与方的行为选择与供应链的整体利益保持一致,在不损害各参与方的利益的前提下提高整个供应链的利益。供应链的参与方通过缔结契约,对各方的行为选择进行激励与约束,以使各方做出最有利于供应链整体利益的行为选择,是实现供应链协调的最常用方法。对于由一个供应商和一个零售商构成的两级供应链,已有研究结果表明,在很多经典契约下能实现供应链协调以及供应链利润在参与方之间的合理分配。现实中的供应链的参与方一般不止两个,在这样的供应链中最简单的自然是由三个参与方构成的三级供应链,所以已有一部分学者对三级供应链的协调问题进行了研究,但大多是对三级供应链的两个交易过程用同一类型的契约来进行协调,有的还没有考虑缺货损失。事实上,三级供应链有两个不同的交易过程,涉及三个不同的实体,可以用不同类型的契约进行协调。回购契约、收益共享契约和数量折扣契约是最常见、应用最为广泛的三种供应链契约。本文研究了这三种契约的三种组合下三级供应链的协调问题,得出了各契约组合下,实现三级供应链协调的必要条件,并讨论了在各契约组合下参与方的利润分配与契约参数之间的依赖关系;指出在各契约组合下,参与方在必要条件的框架下,经过协商,合理设定契约参数水平,就可实现供应链的协调,并实现供应链利润在参与方之间的合理分配。对所得的结论都用数值算例进行了验证。供应链参与方在运作过程中要面对各种不确定性,因而存在各种风险。在提高自身期望利润的同时,如何降低风险也是供应链参与方十分关心的问题。本文以三级供应链参与方的利润的方差作为衡量风险的一个指标,对三种契约组合下协调运作的三级供应链参与方的风险水平进行了分析,并用数值算例说明了各方的风险水平与契约参数之间的关系。其结论可为供应链参与方缔结契约进行谈判时提供参考。各类突发事件频繁发生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一个重要特征。突发事件的发生会对供应链的运作产生重大影响。当突发事件发生后,原本协调的供应链可能不再协调,这时就需要供应链参与方共同解决突发事件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但这一过程往往要涉及到供应链不同参与方之间的沟通、谈判,解决问题的时间往往较长,处理得不好,还有可能导致各参与方之间的严重分岐,甚至有可能导致供应链合作的破裂。因此设计出具有抗突发事件性的协调契约机制,使得在这样的机制下,不论突发事件发生与否,三级供应链都能实现协调运作,则会大大提高三级供应链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对供应链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针对最常见的回购契约和收益共享契约,设计了三个具有抗突发事件性的契约组合,证明了在这样的契约组合下,不论突发事件发生与否,供应链都能实现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