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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是中国古代审美文化的重要范畴,是中国美学高度浓缩的思想结晶。“韵”最早产生于先秦两汉时期,它与音律密切相关,表示音声和谐之意。此后,韵历经先秦两汉的萌发与开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博兴与实践、隋唐的演进与深化、宋元的独立与全兴,直至明清时期的成熟与总结,最终形成了一个完整独立的美学体系。在审美活动中,“韵”应用于人物品鉴时,往往从人物的个性之韵、生命之韵、生存之韵着手,探讨个体的气质、风度,最后直达超脱玄远的市美之源。在山水自然的市美观照中,韵由魏晋时期的淡然清净到唐宋的寄情于山水,走向明清时期对人性的终极关怀,最后深化成对人类心灵的观照,将审美的追求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绘画的审美过程中,他重视“气韵生动”,要求绘画中有“生动”的“气韵”,不仅仅体现人物的形似,更主要的是抓住人物的神似。在书法的创作与市美欣赏活动中,它讲求“萧散简远”之美,追求“妙在笔画之外”,体现出无功利、无概念的审美倾向。在文学作品的品鉴中,魏晋时期主要重视作品的声色之韵,讲求诗文所达到的音律和谐之美,到了范温则推崇余意之韵,陆时雍讲求余情之韵,王士祯总结历代文艺创作中对神韵的论述,最后形成了“神韵说”,对以韵为核心的中国审美文化做了系统的概括与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