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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不断深入,家长委员会作为现代教育中家校合作的新形式,越来越受到关注、重视。家长委员会的诞生帮助越来越多的家长了解学校的相关政策,使家长在学校做出重大决定方面拥有话语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及知情权等。除此之外,家长委员会的成立还能够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教育,为学生营造出理解、信任、配合、和谐的育人环境。基于对以往研究中存在不足的反思以及对现有研究的分析,本文以“小学家长委员会”为切入点,对家长委员会在成立、运行时的法治化现状进行深入的分析。与以往相关论题不同的是,本论文以法律的视角对家长委员会的法治化现状以及如何成为更加完善、更加符合法治要求的组织进行论述。在研究过程中,本文主要采用实地调查研究以及访谈法等,以对各个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成立情况为基础,进一步研究其在成立过程中相关程序是否符合法治化的标准、准则。通过观察、参与家长委员会的实际运行情况结合家长、社会各方面对该组织的评价,进一步对其实施现状进行分析,明确问题,提出法治化的解决措施,从而使其在成立、运行方面更加完善。研究发现,在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成立以及实际运行中,家长委员会暴露、呈现出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使其违背了法治化的要求、违背了当前法治化的现状,严重的阻止了其走向法治化的道路。例如:家长委员会成员选拔不规范,成员存在连任,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制度中对连任情况没有任何说明,家长委员会制度、章程的不完善以及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等。在家长委员会的实际运行过程中违背法治化的标准,如家长委员会成员权力的异化与缺位、委员会成员权力救济的缺失、教育行政部门及社会等方面对其监督的缺失、委员会成员法治意识淡薄等。因此,本文以法治化的标准提出推进、完善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措施,从成立到运行不断注入法治化的思想,为其成为法治化的家长委员会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