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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日,被誉为“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在我国正式实施,该法对于维护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加强对违法垄断行为的震慑力,该法在第50条中规定了关于民事司法救济的条款,确立了我国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明确了市场交易中因违法垄断行为受到权益损害的主体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2012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反垄断法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了反垄断民事诉讼中的一系列问题,使得反垄断民事诉讼在司法实践中更具有操作性,然而,在欣喜之余我们不能忽视的是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这两部法律仍然存在很多实施困境。本文主要通过实证分析方法,以证明责任分配为核心,对我国目前在反垄断民事诉讼方面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的基础上,在立法层面提出了一些完善措施,希望能够为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的制度完善建言献策。此外,需要说明的是,笔者的研究是跨部门法学科的,涉及经济法与诉讼法的相关知识,而本文的重点是论述关于证明责任分配的问题,故在文中不过多阐述经济法中的概念性问题,只是做一简单的介绍,以方便读者理解。文章除引言与结语外共有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反垄断民事诉讼概述。该部分首先从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的产生背景、基本类型、当事人三个方面进行基本阐述,点明了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的产生意义及发展历程,以说明反垄断民事诉讼在我国诉讼法领域的发展前景。 第二部分,反垄断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相关理论分析。该部分引出至为重要的证明责任分配制度,分别从罗森贝克的法律要件分配说、证明责任的对象、反垄断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以及赔偿请求的构成要件四个方面进行阐释,为下文具体案件中的证明责任分配做好理论准备。 第三部分,通过对反垄断民事案件与普通的民事案件进行比较来说明反垄断民事诉讼具有的特点,以此出发探讨反垄断民事诉讼的证明责任分配制度。该部分的创新点在于对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各自承担的证明责任进行细致分析。 第四部分,反垄断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及相关制度的完善。该部分针对前三部分中所述及的,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及反垄断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制度所存在的一些不足,提出了几点完善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制度的拙见。大致包括合理减轻原告的证明负担与修正反垄断司法解释中对证明责任分配的规定。 结语部分,对本文进行概括性的梳理,说明本文的研究过程与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