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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主要选取了秦汉时期的两类简牍文书做个案探讨,一类是名刺、谒、爵里刺这三种“名片”类文书,一类是简牍杮文书。一、对三种“名片”类文书的探讨包括:(一)在学者们已有成果基础上,进一步讨论作为名片类文书雏形的“名刺”在秦汉时期是否存在。学界一般认为名刺产生并通行于东汉,但所举之例往往皆为出土的魏晋时期名刺简。我们梳理了秦汉简牍材料中的“刺”字,考察其字形、语义及在简文中的使用情况,同时对《辞源》《辞海》等辞书和《后汉书》《论衡》《释名》等传世文献中疑似为“名刺”的记载进行释读和推理,认为:秦汉时期的“刺”字并没有产生“名片”义,就目前的证据而言,作为名片类文书雏形的“名刺”,在当时既无其名,也无其实。(二)考察谒文书的来源。我们从谒的构成要素、谒的内容和功用、谒所通达的双方这三个方面入手分析,发现:(1)谒文书一般都有特定明确的通达对象,其所通达的双方并非陌生人;(2)相较于名片,谒更多地保留了书信的构成要素;(3)相较于名片用来“通达姓名”,谒文书的功用,主要是通过所书之“事”来表达某种目的:或拜谒,或庆贺,或问疾,或叙事——而这些原本都属于书信的功用。因此,作为“名片”类文书的起源,谒来源于战国时期的书信(记)。(三)探讨爵里刺文书的产生,并通过对其功能性质、构成要素和得名缘由的分析,推断它的存在及例证。“爵里刺”的名称数见于传世文献,但在出土简牍材料中始终未见到有自名“爵里刺”者。尽管如此,爵里刺文书的功能性质、构成要素和得名缘由却是明确无疑的:作为一种表明或包含个人身份信息的文书,这一功能性质决定了爵里刺文书的核心构成要素是“姓名”和“郡县籍贯”,它的名称又要求其基本构成要素还应包括“官职爵位”和“具体乡里”。在西北汉简中,“吏名籍”等19种文书可以通过附加“官爵”和“乡里”信息来进一步表明吏卒的身份;在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中,通过“官爵”和“乡里”的固定搭配可以详细记录民众的户籍信息。正是因为这些户籍、身份文书的广泛存在和使用,促使了爵里刺在东汉和魏晋时期的产生和通行。因此,江西南昌西晋吴应墓中的“中郎豫章南昌都乡吉阳里吴应年七十三字子远”简、江苏南京大光路薛秋夫妇合葬墓中的“折锋校尉沛国竹邑东乡安平里公乘薛秋年六十六字子春”简,以及居延“吏名籍”“卒名籍”简均符合我们对爵里刺文书性质功能和构成要素的分析,将它们认定为“爵里刺”其实并无问题。在传世文献中,根据使用场合的不同,“爵里刺”在《世说新语》和《事林广记》中被用作名片类文书,在《魏名臣奏》中被用为公务文书。二、对简牍杮文书的探讨包括:(一)指明简牍学中杮的种类和研究内容。目前所见的带字简牍杮,依据来源和其上书写的内容可分为两大类:1.源自简牍典籍的杮,主要是对简牍进行重复利用时刮削下来的竹木片,目前所见多为从觚上刮削下来的习字杮,内容归属“小学”类。2.简牍文书学中的杮,具体包括两部分:(1)是修改错讹简文时删削下来的竹木片,这部分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杮,但由于其上内容属于误写,只字片语往往不可连读,研究价值不大;(2)是对大竹木简牍进行重复利用时刮削下来的竹木片,其上所载内容一般涉及簿籍、书信等多种文书类别。这部分杮是简牍文书学中需要重点梳理、判别和探讨的。简牍学中对杮的整理和研究,具体内容应包括:1.藉助高质量的正反面彩色图版对杮进行判别;2.杮的材质(竹、木)和形制(简、牍、觚)问题;3.杮的尺寸信息(残存长、宽、厚以及上下端、左右侧是否平整)的测量和描述;4.杮上文字的释读及缀合;5.削刀的使用等。(二)对削刀进行初步探讨。削刀贯穿了简牍从析治、编联乃至其后书写的整个过程,对削刀的探讨有助于我们对杮进行判别和深入的认识。削刀的出土非常零散,研究也颇为简略、琐碎,多见于各种发掘报告,基本局限在对其材质和形制的描述。就我们目前所见,甘肃敦煌地区和四川宣汉罗家坝遗址出土削刀的数量和种类最多。我们对这两处的削刀进行梳理,依据刀刃的弯曲状况,将其形制和功能概括为三大类:1.刀刃向内弯曲。此种形制的削刀是重要的文房用具,体现在简牍从析治、编联、书写、重复利用到废弃的全过程。2.刀刃或刀背平直,基本不弯曲。此种形制的削刀是日常重要的生产工具,具体表现形式为对物品进行广泛的切割、刮削等。这既是削刀的起源,也是其最基本、最主要的功能。3.刀尖翘起,刀刃向刀背一侧弯曲。此种形制的削刀是日常重要的生活用具,主要体现在对食材的处理上,如剥离牲畜的皮毛,这方面的功用在游牧民族地区尤为常见。因此,削刀是简牍时代古人重要的日常生产、生活工具,生时可随身携带以备使用,死后作为重要的物品陪葬。削刀的产生和使用与简牍并无必然联系。削刀在简牍上的使用,只是它众多功能中的一种,和笔、墨等不同,削刀并非专门的文房用品。(三)对文书杮进行梳理和研究。我们通过对目前已公布的《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地湾汉简》《居延汉简》这四批材料中的文书杮的汇集和梳理,讨论以下三方面问题:1.文书杮的尺寸、材质简牍杮的尺寸信息包括它的残存长、宽、厚度,并涉及其上下端、左右侧是否平整的问题。目前所见已公布的文书杮材料中,《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和《地湾汉简》披露的文书杮的尺寸信息最为完备。通过整理发现,除了大木简牍上刮削下来的杮外,源自普通木简(原简牍完整长度为汉制一尺,宽度小于2㎝者)的文书杮的残存长度一般在5㎝以下,残存厚度基本在0.1㎝左右,残厚超过0.2㎝的罕见。目前公布的文书杮基本全为木质,即来源于木简、木牍或木觚。2.文书杮在整理和研究中存在的问题(1)除了墓葬简牍外,西北边塞简和南方井窖简牍中都伴有大量的杮出土,有待整理者做出及时地整理。在出版公布时,杮的彩色背面图版和残存厚度这两项信息必不可少。(2)残断简不等同于杮,学者容易将有下列特征的残片误归为杮:(1)残片空白,未写有文字或字迹;(2)残片正反两面均写有文字或字迹;(3)残片上残存墨迹为图形或符号;(4)残存厚度过大;(5)残片过长;(6)残片背面没有或只有部分刮削痕迹。3.文书杮中涉及的具体文书种类以收录文书杮数量最多的《居延汉简》为例,其前三卷中涉及的杮文书种类计有6大类52小类,书檄类、簿籍类、律令类、案录类、符券类、检楬类这6大文书种类均有涉及。其中,簿籍类文书杮种类最丰富,数量也最多,这与西北文书简总体的情况相符。就具体类别而言,记(私记)、传类文书杮的数目明显最大。这些但凡能判明具体类别的文书杮,主要得益于各残片尺寸较大,其上残存的释文较多,这些类别较为清楚的文书杮的来源大多是对大竹木简牍的重复利用。此外,我们在文章最后还以附录的形式,对秦汉简牍中的“刺”字和文书杮进行了梳理和考查。这既可作为文中论断的依据,同时也是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详细的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