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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大问题,其制度设计是否科学,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公平、正义。马克思主义个人收入分配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资本主义不公平现象,探究历史唯物主义逻辑过程中创立的,是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的科学理论体系。建国以来,我党在继承马克思主义个人收入分配理论基础上,结合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实践,赋予其时代特征和内涵,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理论,为实现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本文首先回顾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个人收入分配的思想,揭示了马克思、恩格斯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思路,考察了俄国社会主义建设现实语境下列宁、斯大林对个人收入分配理论的理解和运用。马克思、恩格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方法,深入研究资本主义制度下个人收入分配问题的本质规律,提出了收入分配由生产关系性质决定,分配制度是社会产品按照生产要素所有权在社会成员之间分配的科学论断,在此基础上,进而对未来社会的收入分配方式做了原则上的规定。列宁、斯大林在领导苏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并明确强调关心劳动者的物质利益关系是正确贯彻马克思主义个人分收入配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其次,本文从历史发展的维度,分三个时期对建国后马克思主义个人收入分配理论中国化的历史进程进行了考察,力求探究其实践运用的真实脉络。马克思主义个人收入分配理论中国化表现为三个阶段:改革开放之前(1949年至1978年)、经济体制转型时期(1978年至1992年)和市场经济时期(1992年至今)。这三个阶段都体现了不同历史时期马克思主义个人收入分配理论中国化的鲜明的历史特点。再次,本文归纳了马克思主义个人收入分配理论中国化的主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时期,始终坚持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对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的原则、目的、方式、公平与效率等问题进行了新的论述和发展,初步构建了适合中国国情、独具特色的个人收入分配理论和政策体系,极大的丰富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个人收入分配理论,并有效指导了收入分配的实践。最后,本文立足中国当前个人收入分配现实,阐释了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个人收入分配理论中国化需要解决和面对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