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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贫富差距不断拉大,贫困问题日益凸显,自然和社会灾害造成的损失也随着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而逐步增加,这些都对我国建立健全的社会救助体系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作为公共产品,社会救助的提供主体主要包括政府、企业和非政府组织。其中政府是提供社会救助的首要主体,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进步,非政府组织也在社会救助领域中发挥重大的作用,由此出现了政府救助与非政府救助并存并且相互影响的现状。然而,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和公民社会的不健全,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共同提供社会救助物品和服务的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
本文正是致力于解决政府救助与非政府救助协作中的问题,寻求如何在政府救助充分实施的前提下发挥非政府救助的作用的途径和策略,使政府救助与非政府救助充分协作,实现对社会救助对象全面、完善的救助。笔者在导论中阐述了相关的社会救助理论和政府与政府组织的协作理论,并在此基础上首先分析了我国社会救助中政府救助与非政府救助的协作现状,提出了其中的瓶颈和症结所在,即各主体在社会救助领域定位不明确、各类资源有限、协作空间狭窄等。然后,笔者深入剖析了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这包括各主体自身的原因和整体社会的原因。最后,笔者针对这些问题及其背后的原因,系统性地提出了促进和完善我国社会救助中政府救助与非政府救助协作的基本角度和方向,并立足于明确政府与非政府救助的定位,分别从政府与非政府的维度分别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