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共治理理论的兴起,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我国有关中介组织的法律法规的完善,建立和发展高等教育评估中介组织是协调高校与市场关系的必然要求。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府一社会(市场)一高等学校之间相互支持、彼此协调的新型高等教育评估中介组织是摆在中国政府、社会各界特别是高等教育界面前的重大使命。
高等教育评估中介组织是一种介于政府、社会和高校之间,由独立于政府和高校的法人组成,通过接受业务委托,对高校的教育质量进行价值判断和诊断,以评估结果影响委托人与被评估者决策,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一种专门评估组织。其具有第三部门、独立性、专业性、公正性、沟通性的特性。通过对我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现状的剖析,得出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中介组织受制约的四大因素:思想因素——官本位思想严重;体制因素——政府职能转变不够;组织内因素——专业性不强;组织外因素——法制不健全。
世界高等教育管理的发展趋势表明:高等教育评估中介组织的发展总是立足于国情,与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传统相适应的。因此,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中介组织建设不能移植国外现成模式。每一个国家的高等教育评估中介组织,与国家自己特定的经济、政治、文化传统都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也必然会打上本国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烙印。
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中介组织的建立旨在理顺政府、社会、高校之间的关系,根本目的是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若以赢利为目的是不合适的。高等教育评估中介组织的经营范围主要是教育评估和信息服务,在其运行中必须依靠政府为主,依靠市场为辅,依靠专家为本,尊重学校自评,依法经营。关键在于体系建设,也就是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高等教育评估中介组织体系。通过调整高等教育评估中的政府行为,建立健全法律规章制度,建设专业评估队伍,从而建立合理的高等教育评估中介组织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