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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医疗纠纷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深受社会各界关注。而正确解决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纠纷,其关键点在于对医方过失的认定。
本文在阐述各国民法过失制度演变的基础上,重点探讨了传统的民法理论如何适用于医疗过失的认定这一关键问题。首先对民法过失的内在结构进行了系统剖析,引出“注意义务”概念,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关于民法过失判断标准的构建思考:鉴于医疗行为的特殊性及其对过失判断的重大影响,本文又着重比较研究了英国和日本对医生过失的判断标准及处理模式,构建出在目前情形下我国对于医生之过失判断所应适用的标准。文章在最后采用了案例分析的方法,通过详解典型判例,检讨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采取的过失判断规则,在此基础上对前文笔者提出的医生过失判断标准进行考察和检验,期望能对我国的审判实践和理论研究提供一种思路,并为以后全面、客观、正确地处理医疗纠纷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