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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增加林草植被、再造秀美山川、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进而实施的一项重大生态工程。本文以青海省大通县为典型案例,对退耕还林工程的生态效益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评价,为退耕还林工程的后续发展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本文首先介绍大通县的自然概况和退耕还林概况,为评价指标体系的筛选建立提供事实依据;其次参考国内外的相关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大通县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大通县的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评价体系,为全文的效益分析研究列出了基本框架;随后又从经济学和生态学的角度,探讨并制定了科学的评价方法,确保了效益评价的准确性、科学性,最后对大通县退耕还林工程进行详细的生态效益评价,提出了一些极具参考性的建议和意见,并得出了系统全面的评价结论,如下: 大通县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包括6条一级指标,11条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保护水资源效益,固碳制氧效益、保护生物多样性效益、改善小气候效益、保育土壤效益、净化环境效益。大通县2010年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总价值为47190.059万元。其中保护水资源价值占生态效益总价值23.34%;固碳制氧价值占生态效益总价值62.91%;保护生物多样性价值占生态效益总价值6.17%;改善小气候价值占生态效益总价值5.47%;保育土壤价值占生态效益总价值1.92%;净化环境价值占生态效益总价值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