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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的显性货币薪酬和隐性在职消费是高管激励契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产权与非国有产权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对高管的薪酬激励存在差异。国有企业存在薪酬管制,但却拥有大量的隐形在职消费,民营企业的高管承担着更高的与业绩相关的解聘风险,薪酬更加与业绩密切相关。产权性质差异带来高管薪酬激励方式的不同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焦点。针对产权性质,现有学者都基于已经是国有控股或者民营控股基础上的研究,却少有学者选取由民营控股变成国有控股、国有控股变成民营控股、国有股权所占的比重下降或者上升的样本进行研究,国有股失去控制地位以及国有股所占的比重下降都体现了公司民营化发展,公司民营化发展后会对高管的显性货币薪酬、薪酬业绩敏感性以及隐性在职消费产生重要的影响,带来高管激励方式的转变。因此,本文以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最优契约理论、激励理论、管理层权利理论为基础,研究公司民营化发展对显性货币薪酬、薪酬业绩敏感性以及隐性在职消费的影响。并根据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2007-2016年间的样本数据对研究假设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第一,同等情况下,与非民营化发展的公司相比,民营化发展的公司,高管的货币薪酬更高;第二,同等情况下,与非民营化发展的公司相比,公司民营化发展,高管的薪酬业绩敏感性更高;第三,同等情况下,与非民营化发展的公司相比,公司民营化发展,在职消费更低。当公司民营化发展后,高管的货币薪酬和与业绩相关的薪酬都有所上升,说明两者是互补关系;当公司民营化发展后,高管的货币薪酬上升而在职消费下降,说明两者是替代的关系。基于以上结论,本文提出了以下建议:第一,不断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大力支持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交叉持股,通过交叉持股的方式将民营资本引入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第二,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政府应进一步减少对企业的干预,加快职能转变,更好地服务于企业薪酬契约市场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