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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实施新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受到广大法医同行的认可及肯定,新标准对损伤的分类更加细化、科学,但部分条款实施过程中未颁布具体实施方案,给法医临床鉴定工作者带来困惑。笔者就实际检案中具体问题叙述如下。1.颅脑损伤条款颅骨凹陷或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挫伤、颅内出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