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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武术"非遗"作为我国"非遗"中传统体育类遗产的典型代表,蕴含了丰富的价值,其中,开发价值是其综合价值的生动体现。对武术"非遗"项目的开发价值进行量化评价,目的是要了解不同项目之间的价值潜力差别,为制订科学的开发策略提供参考依据,最终为实现武术"非遗"的"自身造血"和可持续性保护创造条件。而构建武术"非遗"开发价值评价指标体系并制订相应的评价标准,是实现武术"非遗"开发价值量化评价的前提。通过对武术非遗项目的综合评估,可以了解不同项目间的价值潜力差别,以及各项目在资源保护和经营管理方面的优势和劣势,引导遗产所在地制订差别化的保护与开发策略,最终通过价值开发来实现武术非遗的自我保护。研究方法:1.德尔菲法本研究以分发评分表的形式,征求、汇集并统计相关专家对武术"非遗"开发价值评价指标的判断意见,为评价指标的筛选以及权重的确定提供依据。研究中德尔菲法的使用具体来说分为4个步骤:首先,通过查阅文献并结合专家访谈,初步拟定武术"非遗"开发价值评价指标体系,并确定调查对象;其次,设计评价指标评价表,包括背景材料的介绍和应答要求的说明,并进行第一轮专家评议;再次,根据评议结果补充、修改指标,将完善后的待选指标和指标选择标准发给各位专家,请专家再次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在此基础上确定各项评价指标的权重;最后,继续采用专家评议的方式建立各项指标的评价标准。2.问卷调查法在构建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的过程中,本研究采用了问卷调查的形式发放专家评分表,总共开展了五轮问卷调查,调查的对象涉及武术"非遗"代表性项目的评审人员、研究人员、管理人员以及传承人共计25人,前三轮问卷用于指标筛选和确定权重,后两轮问卷用于建立评价标准。研究结果:建立了包含3项一级指标、11项二级指标、27项三级指标的武术非遗开发价值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其中,一级指标包括基础价值、资源质量、开发条件;二级指标包括历史传承价值、文化艺术价值、实用价值、资源规模、知名度美誉度、完善度、传承度、品牌效用、区位条件、人力资源、开发现状;三级指标包括历史久远度、历史影响力、艺术性、文化特色、健身性、技击性、简易性、资源存量、内涵丰富度、知名度、美誉度、技术完整性、技术原真性、知识产权完善度、法定传承人数量、传承人最高级别、习练人群规模、传承地域范围、非遗名录级别、武术市场占有率、区域经济水平、受众的消费能力、地理位置、专职人员比例、从业者学历、市场化程度、经济效益。因考虑到价值评价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体现出武术"非遗"项目资源的价值差别,进而实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故研究给每一个评价指标都设定了Ⅰ、Ⅱ、Ⅲ、Ⅳ四个由高至低的评价等级,每个指标的满分为100分,4个评价等级的评分区间为100-80、80-60、60-40、40-20,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武术"非遗"开发价值的评价标准。研究采用模糊加权给分法对武术"非遗"项目的开发价值进行评价,根据专家给27项指标打出的分值就可以计算出27项指标的换算分,将27项指标的换算分相加就可以计算出该位专家给某项武术"非遗"项目打出的最终得分。研究结论:武术"非遗"开发价值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实现了对武术"非遗"开发价值的量化评价,对避免武术"非遗"的"盲目开发"以及探索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平衡机制均具有积极作用。但是,价值评价的合理性在时空上是相对的,不同的评价主体具有不同的知识背景、关注领域和价值倾向,对于武术"非遗"的开发价值会做出不同的评价。为了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应该选择与评价对象相关联的评审专家、学者、管理人员、传承人等各类人士作为评价主体;此外,价值评价的过程中还必须考虑阶段性和地域性因素,评价的标准也应该随着人的认识水平和各种环境条件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建议各地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本研究所建立的武术"非遗"开发价值评价标准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根据当地武术"非遗"保护与开发事业的进展情况建立动态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