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研究目的: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是对政府失位与市场失灵的有效弥补,缓解公共体育服务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党的十九大做出了"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要论断。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新时代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公共改革发展的新方向。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是贯彻落实国家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题中之义,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新时代主要矛盾的前提下,必然要求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从高速度向高质量的转变。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等研究方法,对我国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公共体育服务的发展现状进行研究。本研究基于"四元一体"分析框架,从购买者、承接者、使用者与评估者四个方面对我国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现实困境进行了分析与研究。研究发现:我国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体育服务存在:1)政府"精明买家"的现实困境:a)理念阻碍,政府"全能型"定位与"我能行"理念阻碍了购买的主观意愿;b)购买标准化程序的缺失,在购买预算、合同制度、过程监控、结果评估等环节还未形成标准化流程,公共体育服务采购过程缺乏竞争性,公开招标的竞争方式尚未普及。2)社会组织"现实市场"与"理想市场"差距明显,原因主要有外部环境方面和组织自身能力方面。3)公众公共意识的欠缺:一方面,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之前并未充分了解公众的需求状况,群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机制缺失,另一方面,公众作为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这一过程的最终使用者,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时没有充分履行公民建言献策的义务,表达公众对体育社会组织的实际需求,对已有的公共体育服务没有尽到监督与评估的职责。4)多元化评估主体的缺失,政府专业监管能力不强、管理制度不完善、第三方体育中介组织监管功能缺失,对于服务质量的评价体系存在凭借个体经验主观臆断来监管评估的问题。研究结果与结论:本研究从问题出发,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从顶层设计入手,分析其发展困境后,对症下药才能实现药到病除,从战略角度提出以下解决路径。1)规范政府购买行为,完善购买制度体系:首先需要政府转变观念,理清政府与体育社会组织各自的职能边界,加强党建学习,对触及自身利益的公共服务职能转让,避免"抵触情绪"的发生。其次,在购买过程中,应当制定规范化程序与制度体系。最后,法律是规范与严守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过程的最后底线,必须尽快完善和修订《采购法》与《体育法》这两部规范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基本法。2)全面增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本领,提高服务供给能力:一方面需要政府与公众的外部支持,另一方面,体育社会组织自身也要形成内生动力,完善组织内部治理结构,提高服务供给能力。3)健全监督评估体系,完善服务质量评估机制:首先,应当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其次,建立多元主体的监管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最后,优化监督评估内容与体系。4)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多元化主体参与水平:营造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良好外部氛围,需要各参与主体建立起相互之间的信任关系。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摒弃原有的政府主导型政社观念,构建新型合作型政社关系,政府在有效监管的基础上,增加对体育社会组织的信任程度,政府与公众之间,明确其"服务者"与被服务者"的关系,公共体育服务关乎民生,公共体育需求是一切公共体育服务购买的出发点与立脚点,作为公共体育服务直接得提供者与消费者,体育社会组织与公众之间的信任则更为重要。改变公共对体育社会组织的固有认知,增强公众对体育社会组织的价值认同,培育公众的公共精神,塑造公民的主体意识与民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