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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果说建筑的空间依赖光而得以视觉呈现,那建筑照明所要表现的主体显然是建筑本身,这二者之间需要实现一种恰到好处的契合。从建筑设计和工程实现的惯例而言,建筑的照明设计作为建筑创作的组成部分,它不能游离于建筑的本体进行所谓的"再创作"。因此,恰当的建筑照明设计显然不应该忽略建筑空间自身的性格与其内在特征;同时,一个完整的建筑设计,其空间形态、构造细部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