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理论基础与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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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社会管理创新的内涵,阐述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检察制度发展历史的要求,符合检察机关在宪政体制中的地位,是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的应有之义,是和我国检察制度的内涵相一致的,有利于强化自身管理,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有利于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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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价值目标,阐述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可促进法与社会的适应与协调,实现对公权力的制约与平衡,促进社会对于法律的信仰,服务社会发展,提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应前移防控阵线,预防违法犯罪,主动监督衔接,促进依法行政,工作重心下沉,促进基层建设,延伸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创新执法方式,服务经济发展,并注意把握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合法性依据,注意处理好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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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了社会管理面临的新挑战,阐述了检察工作应实现由随意执法向规范执法的转变,实现由扩张监督向有限监督的转变,实现由单一效果向综合效果的转变,实现由单纯执法办案向执法办案、法律服务并重的转变,实现由惩治职务犯罪向惩治预防并重转变,坚持全面履职,强化执法办案机制,坚持积极参与,建立服务保障机制,坚持依法监督,完善诉讼监督机制,坚持延伸触角,建立检察联络机制,坚持舆论引导,建立舆情应对机制,坚持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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