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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法律合作的实践表明,严重、复杂的犯罪活动常常通过公司、慈善组织等法人或在法人的掩护下进行。一方面,复杂的公司结构可以有效地掩盖与诸如走私、洗钱和腐败等各种与犯罪有关的所有权、客户或具体交易的真实情况;另一方面,相关个人可能居住在犯罪实施国以外而很难证明具体个人的责任。所以,追究法人的责任、以法人责任来补充自然人责任已成为消除跨国犯罪和国际犯罪的这一工具和保护伞的唯一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