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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总则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虽单列一节,但只有两条规定,分别对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以及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进行了规定,寥寥不足百字。以此粗疏过简的总则性规定,应对1/3的刑法分则条文均规定了的单位犯罪,显然力不从心。而对于构成单位犯罪的诸多实际问题以及犯罪单位刑罚裁量与执行等具体问题,如单位行为的认定、单位罪过问题、单位犯罪是否仅限于其业务范围,以及单位犯罪的刑罚种类、自首、累犯、追诉时效等问题,都存在很多争议。本文就关于单位犯罪定罪及量刑问题的争议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