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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池塘治理理论通常将社区之外的治理者笼统地视为一个整体的外部变量,对其具体的作用机制缺乏深入研究。文章将基层政府从这个整体中剥离出来,并对其作用机制进行专门研究。在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Y村,当地虫草采集治理在保持社区治理的同时,基层政府作为外部治理者也介入其中。基于公共池塘治理理论中社区成功治理公共池塘资源的八项原则,文章首先评价当前Y村虫草采集治理的有效性,进而从基层政府的介入过程分析其作用机制和背后的行为逻辑。研究发现,Y村社区治理与基层政府介入相结合的虫草采集治理模式是有效的;基层政府作为正式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