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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深化闽台两地科技产业合作的突破点是构筑两岸研发机构集中区,创建一批高水平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打造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龙头骨干企业,开发一批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培育一批服务海西建设的科技人才队伍。
关键词:闽台科技产业合作基地建设
中图分类号:F4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1)08(c)-0233-01
闽台科技产业在产业层次、产业要素、产业园区等方面存在强烈的互补性,以闽台科技产业合作基地为载体积极参与新形势下的两岸科技产业合作,不仅有利于促进两岸产业、项目、技术、资本、人才之间的互相流动,推动海峡两岸科技产业的高位对接和深度合作,而且能促进福建创新型省份的建设,使海峡西岸经济区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对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具有重大意义。加强闽台科技产业合作基地建设,要把握以下突破口。
1 创建一批高水平的技术创新载体和服务平台
构建技术创新载体和服务平台是两岸科技产业合作的重要方式,是闽台科技产业共同创新、持续发展的稳定合作渠道。要依托基地研发能力较强的重点骨干企业,联合两岸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企业创新支撑平台,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检测、人员培训等综合服务。
1)依托基地龙头骨干企业,整合科技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载体。
2)强化基地服务功能,建设一批直接为基地企业提供信息、测试、设计、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围绕产业发展的整体需要,以基地已有的行业和企业资源为基础,加强基地产业的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信息服务网络、专业性的数据库、专利检索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3)加快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的培育和发展,促进两岸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自由流动、聚集和融合。
2 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龙头骨干企业
做大做强基地产业,要加强闽台企业技术创新合作,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龙头作用,支持重点骨干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改造提升传统产品,迅速提升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的转型升级。
1)重点支持基地内龙头骨干企业,培育一批技术水平和综合经济效益处于全国同行领先地位、对基地产业具有很强带动和辐射作用的企业和企业集团。普遍建立企业研究开发机构,特别是围绕基地产业共性技术,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载体,努力提高龙头骨干企业在集聚创新要素和组织创新活动方面的能力和作用。要使每个基地都培育形成产值规模超亿元并掌握主导产品核心技术的行业骨干企业。
2)围绕基地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积极开展对台科技招商,引进基地产业中处于产业链高端的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形成与产业链上下游高度相关、协作配套的生产和服务企业群体。
3)促进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台资企业引进技术先进、自动化程度高、符合环保标准的设备;支持台资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创新自主品牌等。
3 开发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
大力吸引台企在闽设立研发中心,鼓励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构建多层次的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开发一批对闽台科技产业发展具有支撑和带动作用的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促进产业技术升级。
1)鼓励和支持台湾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其他投资主体到基地创办各种形式的研发机构、实验室等創新机构,或在基地内联合创办研发机构,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联盟等组织或机构;汇集两岸科技力量,开展前瞻性的科学研究,使基地成为大陆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对台科技合作的基地和桥头堡,提升两岸源头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2)以现有基地为基础,依托基地龙头骨干企业,利用两岸科技资源,在电子信息、太阳能、新材料、生物科技、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和共性技术领域中,全力开展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科技攻关,力争在LED的研发、软件开发、生物科技、特种功能新材料等诸多方面,取得一批具有重大产业影响和广泛市场需求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高新技术成果,提升我省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能力。
3)各基地要定期对影响本地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进行调研评估,建立项目开发库,制定项目开发计划,突出重点,集成资源,分阶段组织实施。要以企业尤其是基地骨干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为主渠道,整合各方面科研力量,开放性配置各类资源,进一步加强与台湾、国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通过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努力在产业重大关键和共性技术的开发中寻求突破。通过科技攻关和开发,全省每个基地三年内都应形成1~2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基地产业发展有明显带动作用的重大高新技术产品。
4 培育一批服务海西建设的科技人才队伍
充分利用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所形成的科技企业、创新项目、创新平台等,加快科技人才培养和集聚,加大台湾科技人才的引进力度,形成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科技人才高地。
1)重视闽台科技人才交流。依托“6·18”项目成果交易会、“9·8”投洽会、海峡论坛及各类海峡两岸专业展会等平台,促进两岸专家和企业精英及时了解国内外最新学术研究方向及技术和产业发展动态等信息,联合开展学术交流、项目攻关等,丰富两岸科技合作与交流渠道。举办具有国内或国际影响力的两岸产业技术和学术交流论坛,建成两岸在科技交流方面达成共识的重要平台,为两岸针对科技合作的发展方向、目标、途径、政策措施以及存在的问题提供一个坦诚深入交换意见和建议的桥梁,推动两岸科技交流逐渐向常态化方向发展。
2)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建立闽台科技人才库,增强人才引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定期举办两岸科技人才交流会,建立科技人才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基地通过聘请、兼职、合作研究开发、技术入股、访问讲学等多种形式引进科技人才,促进闽台科技人才合理流动。落实《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海西创业英才培养实施办法》和《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实施办法》的政策措施。对于攻克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和配套技术的个人,给予较高奖励。
3)加强人才培训教育。建设一批紧缺科技人才合作培训基地,培养高层次技术人才和储备人才。鼓励基地企业加强人才培养,支持台湾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其它投资主体在闽创立各种形式的人才培训机构,鼓励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台湾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研发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到福建开展培训。推动与台资企业和科研机构达成协议,探索共同培养、校企融合、产学结合、工学交替的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新模式。
关键词:闽台科技产业合作基地建设
中图分类号:F4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1)08(c)-0233-01
闽台科技产业在产业层次、产业要素、产业园区等方面存在强烈的互补性,以闽台科技产业合作基地为载体积极参与新形势下的两岸科技产业合作,不仅有利于促进两岸产业、项目、技术、资本、人才之间的互相流动,推动海峡两岸科技产业的高位对接和深度合作,而且能促进福建创新型省份的建设,使海峡西岸经济区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对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具有重大意义。加强闽台科技产业合作基地建设,要把握以下突破口。
1 创建一批高水平的技术创新载体和服务平台
构建技术创新载体和服务平台是两岸科技产业合作的重要方式,是闽台科技产业共同创新、持续发展的稳定合作渠道。要依托基地研发能力较强的重点骨干企业,联合两岸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企业创新支撑平台,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检测、人员培训等综合服务。
1)依托基地龙头骨干企业,整合科技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载体。
2)强化基地服务功能,建设一批直接为基地企业提供信息、测试、设计、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围绕产业发展的整体需要,以基地已有的行业和企业资源为基础,加强基地产业的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信息服务网络、专业性的数据库、专利检索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3)加快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的培育和发展,促进两岸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自由流动、聚集和融合。
2 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龙头骨干企业
做大做强基地产业,要加强闽台企业技术创新合作,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龙头作用,支持重点骨干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改造提升传统产品,迅速提升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的转型升级。
1)重点支持基地内龙头骨干企业,培育一批技术水平和综合经济效益处于全国同行领先地位、对基地产业具有很强带动和辐射作用的企业和企业集团。普遍建立企业研究开发机构,特别是围绕基地产业共性技术,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载体,努力提高龙头骨干企业在集聚创新要素和组织创新活动方面的能力和作用。要使每个基地都培育形成产值规模超亿元并掌握主导产品核心技术的行业骨干企业。
2)围绕基地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积极开展对台科技招商,引进基地产业中处于产业链高端的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形成与产业链上下游高度相关、协作配套的生产和服务企业群体。
3)促进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台资企业引进技术先进、自动化程度高、符合环保标准的设备;支持台资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创新自主品牌等。
3 开发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
大力吸引台企在闽设立研发中心,鼓励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构建多层次的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开发一批对闽台科技产业发展具有支撑和带动作用的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促进产业技术升级。
1)鼓励和支持台湾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其他投资主体到基地创办各种形式的研发机构、实验室等創新机构,或在基地内联合创办研发机构,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联盟等组织或机构;汇集两岸科技力量,开展前瞻性的科学研究,使基地成为大陆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对台科技合作的基地和桥头堡,提升两岸源头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2)以现有基地为基础,依托基地龙头骨干企业,利用两岸科技资源,在电子信息、太阳能、新材料、生物科技、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和共性技术领域中,全力开展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科技攻关,力争在LED的研发、软件开发、生物科技、特种功能新材料等诸多方面,取得一批具有重大产业影响和广泛市场需求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高新技术成果,提升我省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能力。
3)各基地要定期对影响本地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进行调研评估,建立项目开发库,制定项目开发计划,突出重点,集成资源,分阶段组织实施。要以企业尤其是基地骨干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为主渠道,整合各方面科研力量,开放性配置各类资源,进一步加强与台湾、国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通过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努力在产业重大关键和共性技术的开发中寻求突破。通过科技攻关和开发,全省每个基地三年内都应形成1~2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基地产业发展有明显带动作用的重大高新技术产品。
4 培育一批服务海西建设的科技人才队伍
充分利用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所形成的科技企业、创新项目、创新平台等,加快科技人才培养和集聚,加大台湾科技人才的引进力度,形成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科技人才高地。
1)重视闽台科技人才交流。依托“6·18”项目成果交易会、“9·8”投洽会、海峡论坛及各类海峡两岸专业展会等平台,促进两岸专家和企业精英及时了解国内外最新学术研究方向及技术和产业发展动态等信息,联合开展学术交流、项目攻关等,丰富两岸科技合作与交流渠道。举办具有国内或国际影响力的两岸产业技术和学术交流论坛,建成两岸在科技交流方面达成共识的重要平台,为两岸针对科技合作的发展方向、目标、途径、政策措施以及存在的问题提供一个坦诚深入交换意见和建议的桥梁,推动两岸科技交流逐渐向常态化方向发展。
2)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建立闽台科技人才库,增强人才引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定期举办两岸科技人才交流会,建立科技人才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基地通过聘请、兼职、合作研究开发、技术入股、访问讲学等多种形式引进科技人才,促进闽台科技人才合理流动。落实《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海西创业英才培养实施办法》和《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实施办法》的政策措施。对于攻克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和配套技术的个人,给予较高奖励。
3)加强人才培训教育。建设一批紧缺科技人才合作培训基地,培养高层次技术人才和储备人才。鼓励基地企业加强人才培养,支持台湾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其它投资主体在闽创立各种形式的人才培训机构,鼓励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台湾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研发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到福建开展培训。推动与台资企业和科研机构达成协议,探索共同培养、校企融合、产学结合、工学交替的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