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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倡导国有企业和非公有资本融合,支持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国内大力发展,倡导国有资本和民营企业、机构投资者、广大群众之间交叉持股,形成多种资本互相融合的多元化股权结构模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被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现途径中,成为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随后中央又连续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配套文件,为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指导。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支持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在各领域做出突破性进展,标志着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入一个更高的层面。虽然混合所有制改革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但是从整体上看其仍处于一个摸索性阶段,取得全局性的成功,必须要借鉴成功企业的宝贵经验,舍弃“混改”过程中产生的错误观念,不能为了“混”而 “混“,要为求 “改”而“混”,并在此基础上,摸索出一条适合自身的 “混改”路径。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家针对国有企业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竞争力逐渐衰弱而实行的一次突破性革新。随着改革的不断进行,各省试点国企也陆续进行试验工作,对成功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进行分析,有利于各省国企吸收成功经验,结合自身历史背景进行革新。本文以革新成功企业的典范河南能源为例,明晰地方国企的改革路径,为后续各省国企的改革提供可参考的依据。
河南能源是一家以“三钢一煤”为主要经营方式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在2015年底,河南能源仅能靠国有企业的红利度日,依靠银行贷款苦苦支撑,负债占总资本比率达到82%,仅当年需要支付给银行的财务费用便达115亿元,当时不少人把河南能源看作一个随时可能破产的烂摊子,在外界不看好的情况下,河南能源转亏为盈,在2017年净利润达到13亿元,同去年相比增长幅度达到了86%。河南能源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了从连年亏损到大幅盈利的局面逆转,充分说明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给传统工业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改变。
在2017年,河南传统工业企业面临着严峻的局面,河南省政府拿出了壮士断腕的决心,连续出台“1+N”的改革意见。河南能源通过降低成本、剥离社会性职能、去产能、剥除僵尸化业务、债转股以求降低财务杠杆等方式,终于抛去了多年的沉没成本,将自身背上的重担卸下,在困难的局面下,实现了绝地大逆转,改革成果得到了国家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高度认可。
河南能源进行改革的第一步就是降低成本,在过去河南能源面临沉重的社会包袱,涉及200余个家属区和几十万户的“三供一业”,这些在当年全部实现属地化管理,降低了大量的成本;并且在当年关闭了54个矿井,降低了1000余吨产能;通过鼓励自主创业、举办二次就业培训等方式为上万名煤炭职工完成转岗工作;通过合法破产和重组等方式处理掉33家僵尸企业;企业内部实行去“政治化”,上百名政府背景的高管离职,缩减管理层层级,加快信息传递的速度,甩掉了过去信息通报不及时,处理慢的缺陷,减低了信息传达的成本,提升办事效率。
河南能源改革的第二步,去杠杆,在2017年其股份市场价格出现了回暖,河南能源抓住机遇,将债务转变为股份,落实了股权多元化并大大降低了企业的偿债压力。一年内实现了400余亿元的债转股,将资产负债率降低了接近10个百分点,成功降低了财务杠杆,大大增强了企业的现金流转能力,节省机会成本。
河南能源改革的第三步,提质增效,河南能源摒弃了过去以产量和生产速度为主的生产方式,转而注重煤炭质量,追求更精更优发展。在2017年河南能源主要矿产人均效益全省第一,并且是在不削減投入、不追求最高产量、不降低员工工资的政策下实现的。
第一,通过多种方式实现股权多元化目标,例如企业改制公开上市、吸引国内外机构投资者及民营企业、建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企业改制重组公开上市,可以吸引广大股市投资者,增强股权的流动性,由于资本市场发展较为迅速,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同时可以使企业在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信息披露的透明性和可信性。引进国内外机构投资者及民营企业,可以增强前几大股东之间的股权制衡,有效改善国有企业“一股独大”的局面,打破企业内部治理一言堂的局面,Crneet[1]认为机构投资者能明显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S.Liu和John Beirne[2]研究和分析了中国企业后,认为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混合、国有企业实现部分私人化将是中国企业股权模式的最佳模板,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也可以实现最优的协同效应。建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利于让国有资本在更专业的运营下得到最有效的配置,同时也可以实现国资委从管企业到管资本的转型,解决国有企业管理链条过长的问题,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
第二,保护广大投资者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目前仍有不少群众和投资者对于混合所有制改革持观望态度。为保护这些人的利益,应不断完善法律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股东权利,保障其查阅权、投票权、分红权,保证其在规定的投资之下能成功入驻董事会,能拥有企业管理的权利,设立专属监管部分防止其权利受到侵害。另一方面应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利,增加对国有企业审计的强度,对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专项评估。
第三,顺应资本市场规律,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充分突出市场化经营机制,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建立市场化经理人制度以及实行员工持股。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有利于经理人保证其自身履行忠诚和勤勉义务,在市场化考核中,使得优秀的经理人可以得到更高的名声,使其可以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拿到更高的薪资报酬,让出现过污点的经理人被市场淘汰。通过增资扩股推行员工持股,增加企业内部的透明度,调起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使得广大员工利益与企业利益趋于一致,最终通过股权的变革引起企业内部管理模式的变革。
第四,设置合理的股权结构,不能过度“混改”。盲目过度的引入非公有资本,降低国有资本持股比例,并不能有效地提升业绩。马连福等[3]提出,当国有资本保持控股状态,且持股比例达到60%-70%时,国有企业将会达到最优绩效。董梅生和洪功翔[4]实证研究发现,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达到45%时可以实现国有企业的绩效最大化。
第五,保证国有企业董事会有效性,防治内部人控制问题。让非公有资本入驻董事会,增加独立董事席位,增加独立董事比例以及非国有董事能有效监督和约束管理层行为。独立董事一般拥有丰富的外部资源,非国有董事也可以增强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之间的合作,所以独董和非国有董事人数的上升可以帮助公司从外界获得更多的重要资源,这些都会促进企业竞争力的增长[5]。
我国进行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已经有30余年,国有企业改革仍处在探索阶段。混合所有制改革无疑是国有企业如何作为独立主体参与市场的关键突破口。在新一轮的“混改”过程中,有成功的案例,同时也暴露了许多问题,“混改”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桥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政府和群众应该给予“混改”充足的耐心和信心,要在改革的过程中不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吸收成功的经验,同时也要摸索新的路径,唯有如此,混合所有制改革还能成功,国有企业才能实现向高效资本配置的转变。
(桂林理工大学)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家针对国有企业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竞争力逐渐衰弱而实行的一次突破性革新。随着改革的不断进行,各省试点国企也陆续进行试验工作,对成功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进行分析,有利于各省国企吸收成功经验,结合自身历史背景进行革新。本文以革新成功企业的典范河南能源为例,明晰地方国企的改革路径,为后续各省国企的改革提供可参考的依据。
河南能源改革案例
河南能源是一家以“三钢一煤”为主要经营方式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在2015年底,河南能源仅能靠国有企业的红利度日,依靠银行贷款苦苦支撑,负债占总资本比率达到82%,仅当年需要支付给银行的财务费用便达115亿元,当时不少人把河南能源看作一个随时可能破产的烂摊子,在外界不看好的情况下,河南能源转亏为盈,在2017年净利润达到13亿元,同去年相比增长幅度达到了86%。河南能源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了从连年亏损到大幅盈利的局面逆转,充分说明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给传统工业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改变。
在2017年,河南传统工业企业面临着严峻的局面,河南省政府拿出了壮士断腕的决心,连续出台“1+N”的改革意见。河南能源通过降低成本、剥离社会性职能、去产能、剥除僵尸化业务、债转股以求降低财务杠杆等方式,终于抛去了多年的沉没成本,将自身背上的重担卸下,在困难的局面下,实现了绝地大逆转,改革成果得到了国家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高度认可。
河南能源进行改革的第一步就是降低成本,在过去河南能源面临沉重的社会包袱,涉及200余个家属区和几十万户的“三供一业”,这些在当年全部实现属地化管理,降低了大量的成本;并且在当年关闭了54个矿井,降低了1000余吨产能;通过鼓励自主创业、举办二次就业培训等方式为上万名煤炭职工完成转岗工作;通过合法破产和重组等方式处理掉33家僵尸企业;企业内部实行去“政治化”,上百名政府背景的高管离职,缩减管理层层级,加快信息传递的速度,甩掉了过去信息通报不及时,处理慢的缺陷,减低了信息传达的成本,提升办事效率。
河南能源改革的第二步,去杠杆,在2017年其股份市场价格出现了回暖,河南能源抓住机遇,将债务转变为股份,落实了股权多元化并大大降低了企业的偿债压力。一年内实现了400余亿元的债转股,将资产负债率降低了接近10个百分点,成功降低了财务杠杆,大大增强了企业的现金流转能力,节省机会成本。
河南能源改革的第三步,提质增效,河南能源摒弃了过去以产量和生产速度为主的生产方式,转而注重煤炭质量,追求更精更优发展。在2017年河南能源主要矿产人均效益全省第一,并且是在不削減投入、不追求最高产量、不降低员工工资的政策下实现的。
改革路径建议
第一,通过多种方式实现股权多元化目标,例如企业改制公开上市、吸引国内外机构投资者及民营企业、建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企业改制重组公开上市,可以吸引广大股市投资者,增强股权的流动性,由于资本市场发展较为迅速,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同时可以使企业在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信息披露的透明性和可信性。引进国内外机构投资者及民营企业,可以增强前几大股东之间的股权制衡,有效改善国有企业“一股独大”的局面,打破企业内部治理一言堂的局面,Crneet[1]认为机构投资者能明显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S.Liu和John Beirne[2]研究和分析了中国企业后,认为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混合、国有企业实现部分私人化将是中国企业股权模式的最佳模板,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也可以实现最优的协同效应。建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利于让国有资本在更专业的运营下得到最有效的配置,同时也可以实现国资委从管企业到管资本的转型,解决国有企业管理链条过长的问题,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
第二,保护广大投资者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目前仍有不少群众和投资者对于混合所有制改革持观望态度。为保护这些人的利益,应不断完善法律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股东权利,保障其查阅权、投票权、分红权,保证其在规定的投资之下能成功入驻董事会,能拥有企业管理的权利,设立专属监管部分防止其权利受到侵害。另一方面应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利,增加对国有企业审计的强度,对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专项评估。
第三,顺应资本市场规律,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充分突出市场化经营机制,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建立市场化经理人制度以及实行员工持股。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有利于经理人保证其自身履行忠诚和勤勉义务,在市场化考核中,使得优秀的经理人可以得到更高的名声,使其可以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拿到更高的薪资报酬,让出现过污点的经理人被市场淘汰。通过增资扩股推行员工持股,增加企业内部的透明度,调起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使得广大员工利益与企业利益趋于一致,最终通过股权的变革引起企业内部管理模式的变革。
第四,设置合理的股权结构,不能过度“混改”。盲目过度的引入非公有资本,降低国有资本持股比例,并不能有效地提升业绩。马连福等[3]提出,当国有资本保持控股状态,且持股比例达到60%-70%时,国有企业将会达到最优绩效。董梅生和洪功翔[4]实证研究发现,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达到45%时可以实现国有企业的绩效最大化。
第五,保证国有企业董事会有效性,防治内部人控制问题。让非公有资本入驻董事会,增加独立董事席位,增加独立董事比例以及非国有董事能有效监督和约束管理层行为。独立董事一般拥有丰富的外部资源,非国有董事也可以增强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之间的合作,所以独董和非国有董事人数的上升可以帮助公司从外界获得更多的重要资源,这些都会促进企业竞争力的增长[5]。
结 语
我国进行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已经有30余年,国有企业改革仍处在探索阶段。混合所有制改革无疑是国有企业如何作为独立主体参与市场的关键突破口。在新一轮的“混改”过程中,有成功的案例,同时也暴露了许多问题,“混改”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桥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政府和群众应该给予“混改”充足的耐心和信心,要在改革的过程中不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吸收成功的经验,同时也要摸索新的路径,唯有如此,混合所有制改革还能成功,国有企业才能实现向高效资本配置的转变。
(桂林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