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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其行政决策经历了从政府决策到公共决策的转型与发展历程。这一历程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全能型政府决策阶段(1949年—1978年),第二个阶段是政府职能转型期的制度化和科学化发展阶段(1978年—2002年),第三个阶段是服务型政府建设时期的公共决策阶段(2002年至今)。这场转型是中国政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利益多元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国家宏观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是行政决策转型的内因,民间力量的觉醒是推动行政决策转型的外因。行政决策体制机制建设为行政决策转型提供了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