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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镇一体化作为经济生产力提升、社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进步的趋势之一,同时也是实现城镇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所以,实现城镇一体化,密切联系城镇市场,能够在城镇市场上顺利流通所有商品、资源以及服务,促进城镇居民的实际需求。笔者在查阅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从简述“多规合一”的定义入手,重点针对城镇一体化的“多规合一”进行探究。
【关键词】水资源;东北地区;气候特点;海绵城市
“多规合一”作为统筹兼顾、促进发展的一种科学途径,将多种方案有机整合成一种最优方案,从而实现对土地资源等的优化利用,有效处理各自为政等矛盾,实现我国城镇的改革发展。
1、“多规合一”的定义
“多规”会对城镇的规划发展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包括了对城镇经济、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以及空间布局等方面。城镇经济发展规划指的是从国民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的所有领域入手,实现编制规划,包括了城市规划、村庄桂华、综合交通发展规划、通讯发展规划、市政设施规划、水资源规划环卫规划等。而“多规合一”则是在采取规划措施的基础上,确保城镇文化、景观特色、城镇建筑、社会经济的科学化规划,继而协调城镇各方面的协调发展。
2、在城镇一体化中,探究“多规合一”
2.1采取新型管理模式
实现县城“多规合一”,其核心在于规划期限、规划底图、规划技术标准、规划发展目标,实现规划后的长效性、统一性及权威性。
其一,区域规划。针对已建区域,笔者认为应结合今后的发展要素,在管理过程中,针对建设项目类型以及建设强度等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全面遵循退让性原则,针对城区旧区进行改造,并从总体规划以及细则规划这两个层面加以考虑。同时在城市设计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城区风貌以及天际线等,结合城市规划以及城市设计等内容,严格监督建设强度、地下开发、建设容积率、建设密度以及建筑限高等,继而确保城区规划的实际执行力度。
其二,因为工程性限制因素、国家政策要素以及市远景规划用地等,重点管制城镇建设项目类型、建设期限以及建设强度等,并且还应重点考虑农村发展用地。
其三,实现行政管辖规划的协调性。在针对建设用地管辖区加以规划的过程中,从土地资源、开发建设要求以及地形地貌等方面入手,结合管辖区规划现状。当然,笔者认为在土地空间管辖的过程中,应针对周围辖区政府的建设计划,加强区域协调管理,实现和谐发展。将生态资源作为规划重点,结合多方管理要求。此外,笔者认为在划定建设用地的过程中,协调多方力量,协调规划。
其四,针对缓冲地带进行划分。协调弹性用地以及缓冲地带。首先应结合我国城镇现状,合理划分建设缓冲地带,用地管制应采取适宜性原则,根据管控政策,划分有条件建设区,针对城镇建设活动加以调整,细分适建区,针对空间协调机制进行科学调整。
2.2“多规合一”规划标准的建设
我国在2014年,由国家发改委提出了“十三五”规划,并且在我国市区、县区规划改革过程中,针对“多规合一”的实现对策加以分析,整合规划蓝图,将土地规划作为核心,针对建设用地的实际供給来源、农民进城就业以及农村同步发展等诸多问题加以分析,采取科学管理对策。但是,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城镇建设矛盾十分严重,因此笔者认为从“多规合一”实际情况而言,采取“多规合一”的实际规划对策,针对城镇规划问题以及技术现状加以分析,科学规划城镇规划、景观特色、城镇建筑以及区域经济等诸多方面,实现规划类型、规划系统的协调性,实现统筹协调,统一规划目标,进一步明确规划时间,统一规划统计口径以及规划技术标准,当然还包括了规划底图的统一。其中技术层面应考虑的是城镇化水平、建设技术标准、用地规划以及实际规划范围等。
其一,实现人口和预测用地面积的统一性。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国民经济的稳步前进,预测城镇总体规划以及土地里哟并规划,对于建设用地规模进行科学化预测。当然,笔者认为在“多规合一”期间,针对该城镇人进口加以统计,采用计生委所提供的数据、统计局所采集到的数据以及公安局的相关数据,加强统计,为城镇一体化的“多规合一”提供可靠地数据。
其二,针对规划区的实际范围进行统一规划。在针对城镇区域的规划范围与进行统一处理,包括了城镇功能区进行规划处理,保证规划范围的科学性,实现城镇主体功能区的综合性规划,保证土地利用、适建范围、限建范围以及禁建范围的科学化规划。土地资源作为城镇规划以及城镇发展的主要内容,在针对城镇一体化的“多规合一”过程中,加强管理,应充分考虑土地资源,协调考虑划分区范围,切不可影响城镇经济发展。
其三,用地规模以及用地标准的统一性。在耕地保护要求、总体规划标准等方面的考虑下,结合城镇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在符合城镇发展要求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建设用地,并且统一用地标准。
其四,针对规划基本信息进行统一分析。在相同层级的规划过程中,应针对水文、气象、地形图、规划精度、地质地貌等诸多基础材料加以分析,实现城镇经济的稳步发展。从本质上而言,城镇作为两个不同的系统,在经济、发展力等诸多方面并不相同,而要想实现经济以及社会等要素相融,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多规合一”的科学性,城镇一体化,充分借助规划制度。而制度的合理性、正确性以及科学性,才能够结合城镇关系,实现城镇一体化需求,促进社会经济的长远、健康运行,实现城镇融合共进。
结语:
城镇一体化,“多规合一”,作为城镇建设的一项系统化工程,在文化发展、建筑改革、景观建设、经济发展等诸多方面,实现城镇和谐化建设,促进城镇所有规划系统的互相衔接以及互相融合,加强整合的有效性,将城镇规划全面落实到景观建设、建筑、经济发展以及文化改革等诸多领域,从而科学的处理好城镇规划的统一发展,继而推动城镇发展。
参考文献:
[1]黄勇,周世锋,王琳,等.“多规合一”的基本理念与技术方法探索[J].规划师,2016,03:82-88.
[2]蓝枫,顾朝林,王伟,等.推进“多规合一”深化规划体制改革[J].城乡建设,2015,05:20-23.
[3]谢冲.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多规合一”探索与应用[J].建设科技,2016,21:46-47.
【关键词】水资源;东北地区;气候特点;海绵城市
“多规合一”作为统筹兼顾、促进发展的一种科学途径,将多种方案有机整合成一种最优方案,从而实现对土地资源等的优化利用,有效处理各自为政等矛盾,实现我国城镇的改革发展。
1、“多规合一”的定义
“多规”会对城镇的规划发展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包括了对城镇经济、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以及空间布局等方面。城镇经济发展规划指的是从国民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的所有领域入手,实现编制规划,包括了城市规划、村庄桂华、综合交通发展规划、通讯发展规划、市政设施规划、水资源规划环卫规划等。而“多规合一”则是在采取规划措施的基础上,确保城镇文化、景观特色、城镇建筑、社会经济的科学化规划,继而协调城镇各方面的协调发展。
2、在城镇一体化中,探究“多规合一”
2.1采取新型管理模式
实现县城“多规合一”,其核心在于规划期限、规划底图、规划技术标准、规划发展目标,实现规划后的长效性、统一性及权威性。
其一,区域规划。针对已建区域,笔者认为应结合今后的发展要素,在管理过程中,针对建设项目类型以及建设强度等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全面遵循退让性原则,针对城区旧区进行改造,并从总体规划以及细则规划这两个层面加以考虑。同时在城市设计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城区风貌以及天际线等,结合城市规划以及城市设计等内容,严格监督建设强度、地下开发、建设容积率、建设密度以及建筑限高等,继而确保城区规划的实际执行力度。
其二,因为工程性限制因素、国家政策要素以及市远景规划用地等,重点管制城镇建设项目类型、建设期限以及建设强度等,并且还应重点考虑农村发展用地。
其三,实现行政管辖规划的协调性。在针对建设用地管辖区加以规划的过程中,从土地资源、开发建设要求以及地形地貌等方面入手,结合管辖区规划现状。当然,笔者认为在土地空间管辖的过程中,应针对周围辖区政府的建设计划,加强区域协调管理,实现和谐发展。将生态资源作为规划重点,结合多方管理要求。此外,笔者认为在划定建设用地的过程中,协调多方力量,协调规划。
其四,针对缓冲地带进行划分。协调弹性用地以及缓冲地带。首先应结合我国城镇现状,合理划分建设缓冲地带,用地管制应采取适宜性原则,根据管控政策,划分有条件建设区,针对城镇建设活动加以调整,细分适建区,针对空间协调机制进行科学调整。
2.2“多规合一”规划标准的建设
我国在2014年,由国家发改委提出了“十三五”规划,并且在我国市区、县区规划改革过程中,针对“多规合一”的实现对策加以分析,整合规划蓝图,将土地规划作为核心,针对建设用地的实际供給来源、农民进城就业以及农村同步发展等诸多问题加以分析,采取科学管理对策。但是,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城镇建设矛盾十分严重,因此笔者认为从“多规合一”实际情况而言,采取“多规合一”的实际规划对策,针对城镇规划问题以及技术现状加以分析,科学规划城镇规划、景观特色、城镇建筑以及区域经济等诸多方面,实现规划类型、规划系统的协调性,实现统筹协调,统一规划目标,进一步明确规划时间,统一规划统计口径以及规划技术标准,当然还包括了规划底图的统一。其中技术层面应考虑的是城镇化水平、建设技术标准、用地规划以及实际规划范围等。
其一,实现人口和预测用地面积的统一性。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国民经济的稳步前进,预测城镇总体规划以及土地里哟并规划,对于建设用地规模进行科学化预测。当然,笔者认为在“多规合一”期间,针对该城镇人进口加以统计,采用计生委所提供的数据、统计局所采集到的数据以及公安局的相关数据,加强统计,为城镇一体化的“多规合一”提供可靠地数据。
其二,针对规划区的实际范围进行统一规划。在针对城镇区域的规划范围与进行统一处理,包括了城镇功能区进行规划处理,保证规划范围的科学性,实现城镇主体功能区的综合性规划,保证土地利用、适建范围、限建范围以及禁建范围的科学化规划。土地资源作为城镇规划以及城镇发展的主要内容,在针对城镇一体化的“多规合一”过程中,加强管理,应充分考虑土地资源,协调考虑划分区范围,切不可影响城镇经济发展。
其三,用地规模以及用地标准的统一性。在耕地保护要求、总体规划标准等方面的考虑下,结合城镇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在符合城镇发展要求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建设用地,并且统一用地标准。
其四,针对规划基本信息进行统一分析。在相同层级的规划过程中,应针对水文、气象、地形图、规划精度、地质地貌等诸多基础材料加以分析,实现城镇经济的稳步发展。从本质上而言,城镇作为两个不同的系统,在经济、发展力等诸多方面并不相同,而要想实现经济以及社会等要素相融,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多规合一”的科学性,城镇一体化,充分借助规划制度。而制度的合理性、正确性以及科学性,才能够结合城镇关系,实现城镇一体化需求,促进社会经济的长远、健康运行,实现城镇融合共进。
结语:
城镇一体化,“多规合一”,作为城镇建设的一项系统化工程,在文化发展、建筑改革、景观建设、经济发展等诸多方面,实现城镇和谐化建设,促进城镇所有规划系统的互相衔接以及互相融合,加强整合的有效性,将城镇规划全面落实到景观建设、建筑、经济发展以及文化改革等诸多领域,从而科学的处理好城镇规划的统一发展,继而推动城镇发展。
参考文献:
[1]黄勇,周世锋,王琳,等.“多规合一”的基本理念与技术方法探索[J].规划师,2016,03:82-88.
[2]蓝枫,顾朝林,王伟,等.推进“多规合一”深化规划体制改革[J].城乡建设,2015,05:20-23.
[3]谢冲.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多规合一”探索与应用[J].建设科技,2016,21: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