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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了解张家港市的公共场所卫生状况,为卫生监督管理提供依据.方法 以理发美容店、宾馆、浴室及足浴店、娱乐场所、酒店的公共用品为检测对象,根据GB/T 18204-2000《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及GB/T18204-2013《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对张家港市公共场所的公共用品进行抽样检测和分析.结果 2013-2015年共检测公共场所645家,总合格率为65.58%,其中理发美容店、宾馆、浴室及足浴店、娱乐场所、酒店合格率分别为54.55%、95.27%、53.19%、73.33%和84.00%,不同公共场所合格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90.88,P<0.05).结论 张家港市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存在安全隐患,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和针对性的专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