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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心证指导着事实裁判者对证据的取舍及对其证明力大小的判断,是事实认定的前提;排除合理怀疑作为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被认为是非涉案人在参审过程中对案件事实认识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传统的证据排除规则能够将不具备相关性与可采性的证据予以排除,但是在最后陪审团评议过程中,陪审员可以根据个人阅历、经验理性对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证据材料的证明力进行"自由"评价,合理怀疑规则也就成为了证据的排除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