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起源国与国民待遇原则——兼评《著作权法(送审稿)》第2条

来源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j1214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各国著作权立法都应当遵守《伯尔尼公约》规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公约规定了“连结点”以确定一部作品是否应当受到保护,又把公约的成员国分为“起源国”和“起源国以外的国家”为其规定了不同的义务,而作品在这两类国家的保护水平不尽然相同。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作品的保护都规定在现行《著作权法》第2条,《著作权法(送审稿)》对此进行了修改。一方面删去了现行《著作权法》第2条第3款,另一方面其结尾统一修改成了“受本法保护”。这样修改表面上看似符合逻辑,但实际上完全忽视了《伯尔尼公约》的规定。
其他文献
本文以毛细管气相色谱内标法测定乳油中的甲醇、甲苯、二甲苯、N,N-二甲基甲酰胺和萘5种有害溶剂。采用Stabilwax-DA毛细管色谱柱(30m×0.32mm,0.25μm)及氢火焰离子检测器
本文概述了国际食品法典一般原则委员会第29届年会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议题及等活动,并根据大会议题的讨论情况,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多边外事会议的支持、
2012年起,浙江省率先实施特色作物农药登记财政扶持项目,支持农药企业在杨梅、草莓、桑树、中药材、茭白等特色作物上登记防治药剂,并给予登记试验费用50%的补贴。三年来,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