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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法学和自由意志论是19世纪欧陆主流的法律思想,德国法学家鲁道夫.冯.耶林早期也是概念法学的追随者。从19世纪后半叶起,耶林基于社会目的理论,提出纠正概念法学的目的法学,并从多个理论角度对自由意志论的民法思想作出批判。耶林的理论对后世的利益法学、社会学法学、法学自然主义以及种种反概念主义法学思潮都具有深远的影响。在此意义上,本文认为耶林的思想转型体现了现代民法社会化思潮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