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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生活世界的文学审美和消费显示出与此前时代文学现象不同的意义品质,这种意义品质要求我们从交往论的视野来探寻其合理性维度,明晰其价值指向。借助哈贝马斯前期对于文学公共领域的探讨和后期“戏剧行为”的言语交往活动的阐述,可以将文学交往的内涵明晰为:平等主体之间以文学为媒介,在语感形式的共契、情感的共鸣、意义的共识三个层面达成的交往型意义活动。当代生活中的文学交往在日常消费的审美活动中完成了主体之间的理解和共契,为克服现代性分裂的“解分化”路径打开了一个可能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