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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县级国库业务监督管理32作有效开展,可以结合总行正在推行的《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扫描功能进行国库业务集中监督,利用现代网络技术,试行国库业务集中监督管理模式。在该模式下,县(市)支库的事后监督业务完全交由中心支库的事后监督人员处理,各县(市)支库必须于当日营业终了,将会计凭证及资料通过影像交换系统传输到中心支库,具体操作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