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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幸聆听了薛法根老师的一节阅读课《爱如茉莉》,他那睿智幽默的谈吐、清新淳朴而又不失厚重的教学风格,再次让我如沐春风。课的结尾处,仍是进行读写训练,摘录如下:
师:当然生活中的爱不完全是像茉莉那样平常,在你心目中,“爱”如什么呢?把它写成一句话。
(板书:爱如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独立写话,教师巡视)
(指名读)
生1:爱如一杯甘甜的美酒,让人唇齿留香,喝一口就醉了。
师:喝一口就醉了,不能多喝。(全场大笑)
生2:爱如大海,表面上风平浪静,实际上底下波涛起伏。(全场笑)
生3:爱如太阳,炽热、奔放,让人热血沸腾。
师:爱有时是奔放的,但也要有理性。
生4:爱如一杯咖啡,苦涩中夹杂着甜蜜。(全场笑,鼓掌)
……
师:刚才同学们畅谈了自己对爱的认识。其实,生活中更多的还是像茉莉那样平淡而又真切的爱。用心去体味,你会感受到它的存在;真心去付出,你的爱也会像那茉莉一样清香,四处弥漫。
课后,与会教师就这一教学片断展开了讨论。有支持者说:五六年级的孩子对爱情这一话题已不陌生,身处信息时代的他们早已从各种渠道对“爱情”有了一些朦胧的感觉,而这“朦胧”恰是问题所在。教育的责任就是在孩子处于似是而非的岔路口时,及时将其引到正确、明朗的道路上来,所以薛老师这种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做法不但勇气可嘉,而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而反对者则认为:从解读文本的角度来看,这一片断的设计过分拘泥于文本,而没有将 “小爱”——夫妻间的情爱,化为“大爱” ——博爱,如:母爱、友爱等。也就是说立足于文本了,但超越还不够。另外,在课堂上对五六年级的孩子谈爱情观问题,是不是太早了些?会不会起到“催化剂”的作用?会不会给孩子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比如说早恋)?这都很难说。所以最保险的做法还是将问题设计改为:你在生活中感受到过哪些爱?比如从家人那里,从朋友那里。在你的心目中,真爱如什么?
《爱如茉莉》是苏教版国标本六年级语文教材中的一篇课文,讲述的是父母之间平淡而真切的爱情,文笔简朴、清新,恰如一枝茉莉花淡淡地开放于微风之中。编者选此文的意图显然是想让学生认识“真爱”,但这“真爱”是指小的爱情,还是大的博爱?这是令许多教师迷惘的地方。各人对文本的解读不同,教起来也就不同,学生收获到的自然也就不同了。多元解读文本当然不是坏事,但这里存在一个问题:爱情观,这个雷池,是越还是不越?上述的这场讨论其实也集中反映了这一点,表现了教师们的两大困惑:什么时候让学生直面“爱情观”?该采用什么样的途径来培养学生正确的“爱情观”?
《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总目标中提出:“在语文学习过程中……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也就是要初步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何谓“人生观”?人生观,就是对人生的意义、目的、个人对社会的关系等问题的看法。这其中应该包含爱情观。而在各学段(包括六、七、八、九年级)的具体目标中却找不到关于培养学生爱情观的一字一句。正规场合不谈情爱,这好像是中国的古老传统。由此推测,编者选编《爱如茉莉》一文的意图大概是要学生认识“大”的真爱,即博爱了。那薛老师这一片断的设计是不是一个失败呢?恐怕不尽然。从学生的反应来看,孩子们对此话题是感兴趣的,避而不谈肯定会令他们失望。也就是说身处信息时代而又正值青春期的他们需要倾诉,更需要引导。我们身为教育者应该面对他们的需要,而不是为了保险起见而回避。
由此我想,新课程倡导“以人为本”,是否也要考虑一下青春期孩子的心理需要,在适当的学科、适当的学段增加对培养学生爱情观方面的要求。就拿语文这一学科来说,我们都知道语文课程具有“人文性”,要体现“人文”之文,要拓展、深化学生的精神世界,那就更不应该回避“爱情观”这一“人性”话题。□
(作者单位:王爱梅江苏省泗洪县半城镇中心小学许广碧江苏省泗洪县实验学校)
编辑 杜 锐
师:当然生活中的爱不完全是像茉莉那样平常,在你心目中,“爱”如什么呢?把它写成一句话。
(板书:爱如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独立写话,教师巡视)
(指名读)
生1:爱如一杯甘甜的美酒,让人唇齿留香,喝一口就醉了。
师:喝一口就醉了,不能多喝。(全场大笑)
生2:爱如大海,表面上风平浪静,实际上底下波涛起伏。(全场笑)
生3:爱如太阳,炽热、奔放,让人热血沸腾。
师:爱有时是奔放的,但也要有理性。
生4:爱如一杯咖啡,苦涩中夹杂着甜蜜。(全场笑,鼓掌)
……
师:刚才同学们畅谈了自己对爱的认识。其实,生活中更多的还是像茉莉那样平淡而又真切的爱。用心去体味,你会感受到它的存在;真心去付出,你的爱也会像那茉莉一样清香,四处弥漫。
课后,与会教师就这一教学片断展开了讨论。有支持者说:五六年级的孩子对爱情这一话题已不陌生,身处信息时代的他们早已从各种渠道对“爱情”有了一些朦胧的感觉,而这“朦胧”恰是问题所在。教育的责任就是在孩子处于似是而非的岔路口时,及时将其引到正确、明朗的道路上来,所以薛老师这种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做法不但勇气可嘉,而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而反对者则认为:从解读文本的角度来看,这一片断的设计过分拘泥于文本,而没有将 “小爱”——夫妻间的情爱,化为“大爱” ——博爱,如:母爱、友爱等。也就是说立足于文本了,但超越还不够。另外,在课堂上对五六年级的孩子谈爱情观问题,是不是太早了些?会不会起到“催化剂”的作用?会不会给孩子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比如说早恋)?这都很难说。所以最保险的做法还是将问题设计改为:你在生活中感受到过哪些爱?比如从家人那里,从朋友那里。在你的心目中,真爱如什么?
《爱如茉莉》是苏教版国标本六年级语文教材中的一篇课文,讲述的是父母之间平淡而真切的爱情,文笔简朴、清新,恰如一枝茉莉花淡淡地开放于微风之中。编者选此文的意图显然是想让学生认识“真爱”,但这“真爱”是指小的爱情,还是大的博爱?这是令许多教师迷惘的地方。各人对文本的解读不同,教起来也就不同,学生收获到的自然也就不同了。多元解读文本当然不是坏事,但这里存在一个问题:爱情观,这个雷池,是越还是不越?上述的这场讨论其实也集中反映了这一点,表现了教师们的两大困惑:什么时候让学生直面“爱情观”?该采用什么样的途径来培养学生正确的“爱情观”?
《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总目标中提出:“在语文学习过程中……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也就是要初步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何谓“人生观”?人生观,就是对人生的意义、目的、个人对社会的关系等问题的看法。这其中应该包含爱情观。而在各学段(包括六、七、八、九年级)的具体目标中却找不到关于培养学生爱情观的一字一句。正规场合不谈情爱,这好像是中国的古老传统。由此推测,编者选编《爱如茉莉》一文的意图大概是要学生认识“大”的真爱,即博爱了。那薛老师这一片断的设计是不是一个失败呢?恐怕不尽然。从学生的反应来看,孩子们对此话题是感兴趣的,避而不谈肯定会令他们失望。也就是说身处信息时代而又正值青春期的他们需要倾诉,更需要引导。我们身为教育者应该面对他们的需要,而不是为了保险起见而回避。
由此我想,新课程倡导“以人为本”,是否也要考虑一下青春期孩子的心理需要,在适当的学科、适当的学段增加对培养学生爱情观方面的要求。就拿语文这一学科来说,我们都知道语文课程具有“人文性”,要体现“人文”之文,要拓展、深化学生的精神世界,那就更不应该回避“爱情观”这一“人性”话题。□
(作者单位:王爱梅江苏省泗洪县半城镇中心小学许广碧江苏省泗洪县实验学校)
编辑 杜 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