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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表决权回避制度首创于1897年德国商法,我国于2006年公司法确立了这一制度,该制度对于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具有重大意义,但现行立法对该制度的适用范围以及主体等规定尚不完善。本文以中小股东权利保护为切入,探究股东表决权回避制度的立法宗旨、我国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以期促进我国股东表决权回避制度的发展,使这一制度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