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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经济立法规模庞大、数量众多,按照经济立法的具体功能,可以将该时期经济法律体系大致分为财政税收、银行金融、邮政交通、社会团体管理、工矿业、土地立法等六个方面,从而形成了以宪法为统领的主要经济法规为基础的相对完整的经济法律系体系。南京国民政府经济法律体系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加强对财政、金融、税收及工商业的监督和管理,强调国家干预和宏观管理;界定和规范各种经济组织及其行为方式,以规制市场主体及其市场运行规则;保护、扶持和奖助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合法活动,为新兴资本主义工商业造就所需要的社会条件和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