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司自治与国家干预从表面上看价值追求迥异,公司自治追求自由和效率,国家干预追求秩序和公平。但两者并非不能协调一致,处理两者关系的关键在于寻找两者的平衡点。公司自治不排斥国家干预,但是国家干预应当适度。国家应当在保证公司自治的前提下,在公司自治失灵的领域运用立法、司法的手段进行适度的干预和调控,以保证在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能实现社会福祉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