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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作为重要的诉讼参与人,证人出庭对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定罪量刑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而证人出庭作证作证率极低是我国刑事审判中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正因如此,新刑诉法修改将建全和完善证人制度作为一个重点,对证人资格及范围、证人作证义务及例外、证人出庭的保护及作证费用补助等一系列问题均做出规定。因此,本文以修改后的刑诉法为视角,在分析证人制度完善性的基础上,提出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立足检察工作实际,提出检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完善证人制度的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