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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破产法对我国破产法律制度有诸多的创新和突破之处,但仍存一些缺陷。对于破产法律存在"公法破产"、重实体轻程序、职工利益优先等方面的认识误区,应当坚持"债权至上"、"公平合理"及"债权人自治"等现代破产法律理念,修正破产人主体资格制度、破产债权清偿顺序制度、债权人会议和管理制度、破产案件审级制度等,使我国破产法律制度日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