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通往“后2012时代”的气候变化“路线图”,在艰难博弈后终获通过,但距离实质性的突破仍然遥远
时至12月15日中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称《公约》)第13次缔约方大会,仍在印度尼西亚著名的旅游胜地巴厘岛胶着着。
12月3日上午10时正式开幕、由187个成员参加的这次大会,原定于12月14日结束所有的议程。但直到此时,仍没有人知道最后的结局。
当谈判陷入几乎令人窒息的僵局之中时,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和东道主印尼总统苏西洛重返巴厘岛,试图在最后关头挽救这次令世界瞩目的谈判。三天前,他们已经在此次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部长级会议上分别致辞。
在这样的国际性会议上,联合国秘书长和东道国最高领导人两次亲自展开游说,是极不寻常的外交举动。
苏西洛颇为恳切地对各国代表表示,“世界注视着巴厘,我请求你们不要让世界失望。”
今年1月1日出任联合国秘书长一职的潘基文,也一改往日温和的措辞风格,称对目前的进展感到失望。“时间不多了,希望你们做出明智的决定。”他强调。
当天下午,在最后关头,与会各方终于通过了一份俗称为“巴厘岛路线图”(Bali Roadmap)的文件。这一协议给出了从现在到2009年需要谈判的关键议题的日程表,包括如何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及技术和资金方面的安排等。
与最初的提议相比,这份协议被大大弱化了。但正如《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伊沃德布尔 (Yvo de Boer )所强调的那样,“这是一次真正的突破,也给了国际社会一个真正的机会去成功应对气候变化。”
英国负责气候变化、能源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国务大臣菲尔伍拉斯(Phil Woolas)当天也在自己的博客上写道:巴厘谈判是世界的,尤其是联合国的“一个转折点”。
没有退路的“战役”
早在开幕之前,作为2007年“收官之战”的这次气候大会,就被很多人看成是一次不能输掉的“战役”。在即将过去的这一年中,“气候变化”无疑是国际政治中最为重要的关键词之一。
从2月2日至11月17日,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和世界气象组织(WMO)共同组建的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用了近十个月的时间,终于完成了第四次评估报告的完整发布。其中包括科学基础、影响适应与脆弱性以及减缓气候变化三个工作组的分报告,以及最后的综合报告。
报告指出,从20世纪中期至今观测的大部分温度上升,有很大的可能性(超过90%)与人类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有关。到2100年之前,海平面可能会上升59厘米左右。科学家们警告说,即使目前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可以稳定下来,海平面持续上涨的趋势也仍会持续数百年之久。
正是由于IPCC报告给人类带来的巨大警醒,该组织和美国前副总统戈尔一起分享了本年度的诺贝尔和平奖。
把巴厘岛会议定义为“几乎没有退路的战役”的另一个原因,来自已经走过了整整十个年头的《京都议定书》。
1997年12月11日,在日本京都举行的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与会各方正式通过了《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在第一承诺期,即2008年至2012年,应把温室气体排放量下降到比1990年减少至少5%的水平。但2012年之后,国际社会该如何应对气候变化,当时并没有给出清晰的图景。
此后,美国、澳大利亚先后退出了该议定书。而从目前现状看,包括加拿大、日本在内的一些发达国家,能否在2012年如期完成第一承诺期的量化减排指标,也仍存疑问。但在多数国家看来,对于有效应对气候变化这个全球性的挑战而言,《京都议定书》仍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最起码就短期而言,还看不到更好的框架可以取代其地位。
因此,当务之急,就是必须确保在第一承诺期结束之前,第二承诺期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完全到位。否则,一旦中间出现“空白”,对于国际社会的努力而言,将意味着几乎难以承受的巨大挫折。由于各国执行谈判协议需要一定时间,只有在2009年之前完成谈判,才能保证议定书的第一承诺期和第二承诺期的“无缝连接”。
早在两年前,当《京都议定书》生效以后,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的《公约》第11次缔约方大会,就启动了新一轮谈判,此后却一直进展迟缓,明显落在了“日程表”之后。正是因为意识到这一点,从2007年初开始,包括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联合国副秘书长阿奇姆施泰纳(Achim Steiner)在内的很多重量级人物都警告说,如果在2007年底,仍然无法就未来的谈判日程达成一致,《京都议定书》的命运就会面临“非常危险的处境”。
虽然有IPCC的第四次评估报告的长时间“预热”以及诺贝尔和平奖的激励,加上大会开幕式当天,新当选的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正式签署了《京都议定书》,算是让整个会议“开门见喜”,但要真正在巴厘岛达成期待的“路线图”,仍然困难重重。
《公约》秘书处法律部主任、前中国代表团团长高风对《财经》记者表示,这一关乎各国普遍利益和人类共同未来的气候变化谈判,最核心的仍然是国际舞台上最传统也最棘手的问题,即各国如何分担责任的问题。
12月3日,大会开幕当天,中国代表团副团长、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司长苏伟就在发言中提议,所有发达国家到2020年,至少应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25%至40%。
这一减排目标,实际上也和欧盟的立场一致。早在今年年初,欧盟就已公开承诺,到2020年可以减排20%至30%。但这一提议遭到了美国、日本、加拿大等非欧盟发达国家组成的“伞形集团”的抵制。美国就一直强调,基于市场机制的自愿减排方案,或许比目前的强制性方案更为有效。
技术转让波折
就像1992年巴西里约热内卢“地球峰会”以及此后的一系列和气候有关的会议一样,“南北矛盾”仍然是此次巴厘岛谈判的焦点之一。而此次双方争议的重心,集中在已经争论了十年但仍进展迟缓的技术转让上。
根据《公约》规定,发达国家有责任向发展中国家转让环境友好技术,并支持发展中国家的自主开发,以增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在《京都议定书》下,本来也设计了“清洁发展机制”(CDM)这一政策工具,希望通过这一机制,实现资金和技术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的转移。
但迄今为止,技术转移并不明显。而缺乏相应的技术能力,已成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建立完善的适应机制的切肤之痛。
因此,12月3日,大会第一天,来自巴基斯坦的贾米尔艾哈迈德(Jamil Ahmad)按照之前既定的策略,代表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77国集团”以及中国,正式提议将“技术开发与转让”列入公约履行附属机构(SBI)议程。
此前,技术开发与转让的议题仅列在公约科技咨询附属机构(SBSTA)之下,而资金等实质性问题均由SBI负责。只有将技术开发与转让议题列入SBI,才有可能将讨论转化为行动。
这一提议显然是“蓄谋已久”。据中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处长李丽艳透露,早在今年4月,“77国集团”就曾与中国在北京专门召开内部会议,商讨此次巴厘岛所采取的谈判对策。
或许是对此“突然袭击”缺乏准备,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开始并未表示反对。但第二天(12月4日)的SBI会议上,多个发达国家以“法律程序不明确”为由,反对该提议。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艾哈迈德对此颇为愤慨,因为在他看来,既然前一天的大会已经通过,此时再来反对并不符合程序。
后由于联合国法律顾问的介入,以及欧盟立场转变,技术开发与转让才终于得以列入SBI 议程。
但这仅仅是程序上的突破,接下来的实质性谈判进展就更为缓慢。各方代表常常为了一句话、甚至一个词争执不休,因为一句话、一个词的背后,可能意味着巨大的责任或利益。
例如,谈判文案中有一段,是敦促各缔约方通过现有或潜在的合作项目,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资金援助。为了在“各缔约方”的后面加上“尤其是发达国家的缔约方”几个字,各方代表足足辩论了两个多小时。
12月11日,本来是《京都议定书》十周岁生日,但参与技术转让谈判的代表们,根本无暇顾及大会为此举行的生日派对。因为当天的谈判,一直持续至12日凌晨两点,各方仍无法在12日上午的部长级会议开幕前达成一致。
所幸的是,在部长们干涉下,技术开发与转让谈判于12月13日上午10时重新开张。到下午5时,各方终于达成一致:将在全球环境基金(GEF)牵头下,建立一个有关技术转让的战略项目(strategic program)。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邹骥表示,虽然这一议题最终避免了“流产”的命运,但实际上,双方仍存巨大分歧。
在13日晚由联合国副秘书长沙祖康主持的边会(side event)上,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与美国能源部助理部长亚历山大卡斯纳(Alexander Karsner)就有一番耐人寻味的对话。
解振华认为,目前存在一种怪现象:一方有很多清洁能源技术,但用途有限;另一方迫切需要这个技术,但又买不起。因此,应当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国际技术转让机制。
卡斯纳则回应说,美国的技术基本上都掌握在私人手里,而私人的知识产权需要得到保护,以鼓励技术创新。
较量与胶着
当然,各方在气候变化问题中的利益错综复杂,远非简单的“南北矛盾”可以概括。
“伞形集团”国家、欧盟和俄罗斯等,不断向发展中国家施加压力,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揽更多义务。“伞形集团”国家甚至希望发展中国家接受强制减排目标,加拿大代表团在谈判期间不慎泄露的一份内部文件,就清晰地表明了这一点。
英国负责气候变化、能源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国务大臣菲尔伍拉斯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则认为,要求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做出强制减排承诺,“是不现实的”。
12月14日凌晨,大会最初预定的“结束日”,美国代表团突然抛出一个没有法律约束力的自愿减排方案,更使得其与欧盟以及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尖锐化。
谈判已经无法按照预定的时间表结束已成定局,直到12月14日深夜,一个小规模的闭门磋商仍在紧张进行。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最后阶段,通常都会召开有主要国家谈判代表参加的小规模闭门磋商。中国代表团副团长苏伟和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处长孙国顺,参加了这次至关重要的磋商。
最终,欧盟和发展中国家同意从决议案文中删去“发达国家到2020年,至少应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25%至40%”的提法,改在脚注中引用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相应说法的页码。此外,原稿中要求发达国家采取“量化的国家排放限额和减排承诺”,也被弱化为“可测量(measurable)、可报告(reportable)和可核实(verifiable)的减排承诺或行动”。
同时,在发展中国家的坚持下,欧盟等力主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应在10年到15年内达到高峰,到2050年应在2000年基础上减少一半以上”的提法也被删去。因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发展中国家担心,设定这样的全球减排目标会限制其发展空间。
12月15日凌晨两点,小规模的闭门磋商结束。但会议并未结束,《公约》秘书处宣布延期一天,在大会上讨论闭门磋商的结果。当日上午9时,会议继续。
或许是因为谈判过于激烈的缘故,会议程序竟然出现了“低级失误”。
当天上午,发展中国家的主要谈判代表应印尼外交部长之邀,尚在闭门磋商,担任大会主席的印尼环境部长威特拉(Rachmat Witoelar)却连续两次要求各方就文案进行表决。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感到震惊,随即要求对这种违反会议程序的举动做出解释。
中午复会后,威特拉不得不对此表示道歉。《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伊沃德布尔更是为自己的工作失误掩面而泣。他表示,秘书处不知道外面还有磋商。在大会开幕前,德布尔曾立下军令状,如果在巴厘岛拿不出“路线图”,将辞去执行秘书职务,其所承受的压力可见一斑。
“77国集团”加中国随后提出,发达国家在技术、资金和能力建设方面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支持,也应该同样是“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的。
对于发展中国家在闭门磋商后提出的这一要求,欧盟表示了支持,但美国副国务卿、首席谈判代表葆拉多布里扬斯基(Paula Dobriansky)则称“不能接受改变文案”。
不过,她的发言引来一阵嘘声以及南非、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国代表的反击。最终,美国宣布接受该文案,“巴厘岛路线图”获得通过,早已疲惫不堪的代表们也纷纷起立鼓掌。
从巴厘看未来
根据“巴厘路线图”,各方将根据具体的时间表进行高强度谈判,谈判内容将涉及发达国家的减排承诺和发展中国家的减排行动,以及适应气候变化、技术转让、资金支持等谈判议题。特设工作小组须在2009年完成工作,并向两年之后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递交报告,这与《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完成谈判时间一致。
由于美国至今仍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这个最发达国家如何履行其应尽义务,一直是个难题。随着“巴厘岛路线图”将其纳入,今后的谈判中,将可以名正言顺地讨论其减排承诺等义务。同时,人们也希望美国在2008年大选之后产生的新总统,会在承诺量化减排指标上有所作为。绿色和平总干事葛德(Gerd Leipold)说:“越来越多的美国公众也希望美国政府做得更多。”
毕竟,刚刚履职的澳大利亚新政府就已在此次大会上承诺,到2050年,在2000年的基准上减排60%。澳总理陆克文还透露,澳大利亚2006年启动了关于近期减排目标的研究工作,预计明年年中将会形成一份正式报告。
而根据“路线图”,今后的谈判将讨论发展中国家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的减缓排放行动。虽然这并不等于发展中国家将接受强制的减排指标,但很显然,发展中国家今后会承受更大的压力。
世界自然基金会中国办公室气候与能源项目负责人陈冬梅对《财经》记者表示,中国需要采取一些预见性的应对措施,例如建立国际认可的评价标准,以应对这些可能的挑战。
在未来两年的谈判中,交锋仍将继续。气候变化谈判到底对中国、对世界会有怎样的影响?届时才会有更明确的答案。而在巴厘岛会议上,中国已经开始悄然改变一贯的形象。
在此次大会上,中国派出40人的庞大政府代表团,包括国家发改委、外交部、气象局、环保总局、科技部、财政部、农业部、林业局、交通部、民航总局等部委的官员,以及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科院等机构的专家。针对不同的议题,代表团成员负责“分兵把守”。
中国代表团副团长苏伟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中国代表团不仅与会人数众多,而且来巴厘岛前,就准备了具体的提议,期望对谈判有实质性的推动,“各方不能只是空对空地谈。”在大会开幕首日,苏伟还呼吁,将《公约》下的长期合作行动对话机制,转换为正式的工作小组。
2005年底的蒙特利尔会议上,确定了“双轨制”,其中一条轨道是《京都议定书》,讨论已签署议定书的发达国家在第二承诺期内的减排目标。另一条轨道,则是《公约》下的长期合作行动对话,由于美国仍然是《公约》的缔约方,可以在此轨道下讨论其量化减排问题。但对话不属于正式谈判,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中国希望将对话机制纳入正式的谈判范畴。
此外,更加引人关注的是,苏伟在大会发言中还表示,在发达国家给予资金、技术转让、能力建设等支持的情况下,发展中国家也应当通过政策和措施承诺在减缓排放上做出更多贡献。
参加过多次缔约方大会的德国伯尔基金会喻捷女士评论说,这也是中国第一次提出发展中国家的实质性承诺。此前,中国的态度是不在减排问题上考虑任何承诺。
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中心研究员潘家华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中国在过去的气候变化谈判中,多是以“韬光养晦”为主,现在则是“主动出击”。
毕竟,正如《公约》秘书处法律部主任、前中国代表团团长高风对《财经》记者所说的那样,气候变化谈判给中国带来的既有压力,也有机会,“即使没有气候变化谈判,中国经济也需要转型”。
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也对此表示认同。在他看来,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不论美国是否批准《京都议定书》和承诺恰当的减排指标,“中国都会继续采取积极措施,推进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
即将成为全球第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的中国,在内外压力和动力的微妙平衡中,将如何在未来的气候变化谈判及应对气候变化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将是一个值得长期关注的话题。
时至12月15日中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称《公约》)第13次缔约方大会,仍在印度尼西亚著名的旅游胜地巴厘岛胶着着。
12月3日上午10时正式开幕、由187个成员参加的这次大会,原定于12月14日结束所有的议程。但直到此时,仍没有人知道最后的结局。
当谈判陷入几乎令人窒息的僵局之中时,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和东道主印尼总统苏西洛重返巴厘岛,试图在最后关头挽救这次令世界瞩目的谈判。三天前,他们已经在此次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部长级会议上分别致辞。
在这样的国际性会议上,联合国秘书长和东道国最高领导人两次亲自展开游说,是极不寻常的外交举动。
苏西洛颇为恳切地对各国代表表示,“世界注视着巴厘,我请求你们不要让世界失望。”
今年1月1日出任联合国秘书长一职的潘基文,也一改往日温和的措辞风格,称对目前的进展感到失望。“时间不多了,希望你们做出明智的决定。”他强调。
当天下午,在最后关头,与会各方终于通过了一份俗称为“巴厘岛路线图”(Bali Roadmap)的文件。这一协议给出了从现在到2009年需要谈判的关键议题的日程表,包括如何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及技术和资金方面的安排等。
与最初的提议相比,这份协议被大大弱化了。但正如《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伊沃德布尔 (Yvo de Boer )所强调的那样,“这是一次真正的突破,也给了国际社会一个真正的机会去成功应对气候变化。”
英国负责气候变化、能源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国务大臣菲尔伍拉斯(Phil Woolas)当天也在自己的博客上写道:巴厘谈判是世界的,尤其是联合国的“一个转折点”。
没有退路的“战役”
早在开幕之前,作为2007年“收官之战”的这次气候大会,就被很多人看成是一次不能输掉的“战役”。在即将过去的这一年中,“气候变化”无疑是国际政治中最为重要的关键词之一。
从2月2日至11月17日,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和世界气象组织(WMO)共同组建的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用了近十个月的时间,终于完成了第四次评估报告的完整发布。其中包括科学基础、影响适应与脆弱性以及减缓气候变化三个工作组的分报告,以及最后的综合报告。
报告指出,从20世纪中期至今观测的大部分温度上升,有很大的可能性(超过90%)与人类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有关。到2100年之前,海平面可能会上升59厘米左右。科学家们警告说,即使目前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可以稳定下来,海平面持续上涨的趋势也仍会持续数百年之久。
正是由于IPCC报告给人类带来的巨大警醒,该组织和美国前副总统戈尔一起分享了本年度的诺贝尔和平奖。
把巴厘岛会议定义为“几乎没有退路的战役”的另一个原因,来自已经走过了整整十个年头的《京都议定书》。
1997年12月11日,在日本京都举行的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与会各方正式通过了《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在第一承诺期,即2008年至2012年,应把温室气体排放量下降到比1990年减少至少5%的水平。但2012年之后,国际社会该如何应对气候变化,当时并没有给出清晰的图景。
此后,美国、澳大利亚先后退出了该议定书。而从目前现状看,包括加拿大、日本在内的一些发达国家,能否在2012年如期完成第一承诺期的量化减排指标,也仍存疑问。但在多数国家看来,对于有效应对气候变化这个全球性的挑战而言,《京都议定书》仍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最起码就短期而言,还看不到更好的框架可以取代其地位。
因此,当务之急,就是必须确保在第一承诺期结束之前,第二承诺期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完全到位。否则,一旦中间出现“空白”,对于国际社会的努力而言,将意味着几乎难以承受的巨大挫折。由于各国执行谈判协议需要一定时间,只有在2009年之前完成谈判,才能保证议定书的第一承诺期和第二承诺期的“无缝连接”。
早在两年前,当《京都议定书》生效以后,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的《公约》第11次缔约方大会,就启动了新一轮谈判,此后却一直进展迟缓,明显落在了“日程表”之后。正是因为意识到这一点,从2007年初开始,包括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联合国副秘书长阿奇姆施泰纳(Achim Steiner)在内的很多重量级人物都警告说,如果在2007年底,仍然无法就未来的谈判日程达成一致,《京都议定书》的命运就会面临“非常危险的处境”。
虽然有IPCC的第四次评估报告的长时间“预热”以及诺贝尔和平奖的激励,加上大会开幕式当天,新当选的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正式签署了《京都议定书》,算是让整个会议“开门见喜”,但要真正在巴厘岛达成期待的“路线图”,仍然困难重重。
《公约》秘书处法律部主任、前中国代表团团长高风对《财经》记者表示,这一关乎各国普遍利益和人类共同未来的气候变化谈判,最核心的仍然是国际舞台上最传统也最棘手的问题,即各国如何分担责任的问题。
12月3日,大会开幕当天,中国代表团副团长、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司长苏伟就在发言中提议,所有发达国家到2020年,至少应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25%至40%。
这一减排目标,实际上也和欧盟的立场一致。早在今年年初,欧盟就已公开承诺,到2020年可以减排20%至30%。但这一提议遭到了美国、日本、加拿大等非欧盟发达国家组成的“伞形集团”的抵制。美国就一直强调,基于市场机制的自愿减排方案,或许比目前的强制性方案更为有效。
技术转让波折
就像1992年巴西里约热内卢“地球峰会”以及此后的一系列和气候有关的会议一样,“南北矛盾”仍然是此次巴厘岛谈判的焦点之一。而此次双方争议的重心,集中在已经争论了十年但仍进展迟缓的技术转让上。
根据《公约》规定,发达国家有责任向发展中国家转让环境友好技术,并支持发展中国家的自主开发,以增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在《京都议定书》下,本来也设计了“清洁发展机制”(CDM)这一政策工具,希望通过这一机制,实现资金和技术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的转移。
但迄今为止,技术转移并不明显。而缺乏相应的技术能力,已成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建立完善的适应机制的切肤之痛。
因此,12月3日,大会第一天,来自巴基斯坦的贾米尔艾哈迈德(Jamil Ahmad)按照之前既定的策略,代表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77国集团”以及中国,正式提议将“技术开发与转让”列入公约履行附属机构(SBI)议程。
此前,技术开发与转让的议题仅列在公约科技咨询附属机构(SBSTA)之下,而资金等实质性问题均由SBI负责。只有将技术开发与转让议题列入SBI,才有可能将讨论转化为行动。
这一提议显然是“蓄谋已久”。据中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处长李丽艳透露,早在今年4月,“77国集团”就曾与中国在北京专门召开内部会议,商讨此次巴厘岛所采取的谈判对策。
或许是对此“突然袭击”缺乏准备,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开始并未表示反对。但第二天(12月4日)的SBI会议上,多个发达国家以“法律程序不明确”为由,反对该提议。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艾哈迈德对此颇为愤慨,因为在他看来,既然前一天的大会已经通过,此时再来反对并不符合程序。
后由于联合国法律顾问的介入,以及欧盟立场转变,技术开发与转让才终于得以列入SBI 议程。
但这仅仅是程序上的突破,接下来的实质性谈判进展就更为缓慢。各方代表常常为了一句话、甚至一个词争执不休,因为一句话、一个词的背后,可能意味着巨大的责任或利益。
例如,谈判文案中有一段,是敦促各缔约方通过现有或潜在的合作项目,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资金援助。为了在“各缔约方”的后面加上“尤其是发达国家的缔约方”几个字,各方代表足足辩论了两个多小时。
12月11日,本来是《京都议定书》十周岁生日,但参与技术转让谈判的代表们,根本无暇顾及大会为此举行的生日派对。因为当天的谈判,一直持续至12日凌晨两点,各方仍无法在12日上午的部长级会议开幕前达成一致。
所幸的是,在部长们干涉下,技术开发与转让谈判于12月13日上午10时重新开张。到下午5时,各方终于达成一致:将在全球环境基金(GEF)牵头下,建立一个有关技术转让的战略项目(strategic program)。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邹骥表示,虽然这一议题最终避免了“流产”的命运,但实际上,双方仍存巨大分歧。
在13日晚由联合国副秘书长沙祖康主持的边会(side event)上,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与美国能源部助理部长亚历山大卡斯纳(Alexander Karsner)就有一番耐人寻味的对话。
解振华认为,目前存在一种怪现象:一方有很多清洁能源技术,但用途有限;另一方迫切需要这个技术,但又买不起。因此,应当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国际技术转让机制。
卡斯纳则回应说,美国的技术基本上都掌握在私人手里,而私人的知识产权需要得到保护,以鼓励技术创新。
较量与胶着
当然,各方在气候变化问题中的利益错综复杂,远非简单的“南北矛盾”可以概括。
“伞形集团”国家、欧盟和俄罗斯等,不断向发展中国家施加压力,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揽更多义务。“伞形集团”国家甚至希望发展中国家接受强制减排目标,加拿大代表团在谈判期间不慎泄露的一份内部文件,就清晰地表明了这一点。
英国负责气候变化、能源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国务大臣菲尔伍拉斯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则认为,要求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做出强制减排承诺,“是不现实的”。
12月14日凌晨,大会最初预定的“结束日”,美国代表团突然抛出一个没有法律约束力的自愿减排方案,更使得其与欧盟以及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尖锐化。
谈判已经无法按照预定的时间表结束已成定局,直到12月14日深夜,一个小规模的闭门磋商仍在紧张进行。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最后阶段,通常都会召开有主要国家谈判代表参加的小规模闭门磋商。中国代表团副团长苏伟和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处长孙国顺,参加了这次至关重要的磋商。
最终,欧盟和发展中国家同意从决议案文中删去“发达国家到2020年,至少应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25%至40%”的提法,改在脚注中引用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相应说法的页码。此外,原稿中要求发达国家采取“量化的国家排放限额和减排承诺”,也被弱化为“可测量(measurable)、可报告(reportable)和可核实(verifiable)的减排承诺或行动”。
同时,在发展中国家的坚持下,欧盟等力主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应在10年到15年内达到高峰,到2050年应在2000年基础上减少一半以上”的提法也被删去。因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发展中国家担心,设定这样的全球减排目标会限制其发展空间。
12月15日凌晨两点,小规模的闭门磋商结束。但会议并未结束,《公约》秘书处宣布延期一天,在大会上讨论闭门磋商的结果。当日上午9时,会议继续。
或许是因为谈判过于激烈的缘故,会议程序竟然出现了“低级失误”。
当天上午,发展中国家的主要谈判代表应印尼外交部长之邀,尚在闭门磋商,担任大会主席的印尼环境部长威特拉(Rachmat Witoelar)却连续两次要求各方就文案进行表决。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感到震惊,随即要求对这种违反会议程序的举动做出解释。
中午复会后,威特拉不得不对此表示道歉。《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伊沃德布尔更是为自己的工作失误掩面而泣。他表示,秘书处不知道外面还有磋商。在大会开幕前,德布尔曾立下军令状,如果在巴厘岛拿不出“路线图”,将辞去执行秘书职务,其所承受的压力可见一斑。
“77国集团”加中国随后提出,发达国家在技术、资金和能力建设方面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支持,也应该同样是“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的。
对于发展中国家在闭门磋商后提出的这一要求,欧盟表示了支持,但美国副国务卿、首席谈判代表葆拉多布里扬斯基(Paula Dobriansky)则称“不能接受改变文案”。
不过,她的发言引来一阵嘘声以及南非、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国代表的反击。最终,美国宣布接受该文案,“巴厘岛路线图”获得通过,早已疲惫不堪的代表们也纷纷起立鼓掌。
从巴厘看未来
根据“巴厘路线图”,各方将根据具体的时间表进行高强度谈判,谈判内容将涉及发达国家的减排承诺和发展中国家的减排行动,以及适应气候变化、技术转让、资金支持等谈判议题。特设工作小组须在2009年完成工作,并向两年之后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递交报告,这与《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完成谈判时间一致。
由于美国至今仍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这个最发达国家如何履行其应尽义务,一直是个难题。随着“巴厘岛路线图”将其纳入,今后的谈判中,将可以名正言顺地讨论其减排承诺等义务。同时,人们也希望美国在2008年大选之后产生的新总统,会在承诺量化减排指标上有所作为。绿色和平总干事葛德(Gerd Leipold)说:“越来越多的美国公众也希望美国政府做得更多。”
毕竟,刚刚履职的澳大利亚新政府就已在此次大会上承诺,到2050年,在2000年的基准上减排60%。澳总理陆克文还透露,澳大利亚2006年启动了关于近期减排目标的研究工作,预计明年年中将会形成一份正式报告。
而根据“路线图”,今后的谈判将讨论发展中国家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的减缓排放行动。虽然这并不等于发展中国家将接受强制的减排指标,但很显然,发展中国家今后会承受更大的压力。
世界自然基金会中国办公室气候与能源项目负责人陈冬梅对《财经》记者表示,中国需要采取一些预见性的应对措施,例如建立国际认可的评价标准,以应对这些可能的挑战。
在未来两年的谈判中,交锋仍将继续。气候变化谈判到底对中国、对世界会有怎样的影响?届时才会有更明确的答案。而在巴厘岛会议上,中国已经开始悄然改变一贯的形象。
在此次大会上,中国派出40人的庞大政府代表团,包括国家发改委、外交部、气象局、环保总局、科技部、财政部、农业部、林业局、交通部、民航总局等部委的官员,以及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科院等机构的专家。针对不同的议题,代表团成员负责“分兵把守”。
中国代表团副团长苏伟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中国代表团不仅与会人数众多,而且来巴厘岛前,就准备了具体的提议,期望对谈判有实质性的推动,“各方不能只是空对空地谈。”在大会开幕首日,苏伟还呼吁,将《公约》下的长期合作行动对话机制,转换为正式的工作小组。
2005年底的蒙特利尔会议上,确定了“双轨制”,其中一条轨道是《京都议定书》,讨论已签署议定书的发达国家在第二承诺期内的减排目标。另一条轨道,则是《公约》下的长期合作行动对话,由于美国仍然是《公约》的缔约方,可以在此轨道下讨论其量化减排问题。但对话不属于正式谈判,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中国希望将对话机制纳入正式的谈判范畴。
此外,更加引人关注的是,苏伟在大会发言中还表示,在发达国家给予资金、技术转让、能力建设等支持的情况下,发展中国家也应当通过政策和措施承诺在减缓排放上做出更多贡献。
参加过多次缔约方大会的德国伯尔基金会喻捷女士评论说,这也是中国第一次提出发展中国家的实质性承诺。此前,中国的态度是不在减排问题上考虑任何承诺。
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中心研究员潘家华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中国在过去的气候变化谈判中,多是以“韬光养晦”为主,现在则是“主动出击”。
毕竟,正如《公约》秘书处法律部主任、前中国代表团团长高风对《财经》记者所说的那样,气候变化谈判给中国带来的既有压力,也有机会,“即使没有气候变化谈判,中国经济也需要转型”。
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也对此表示认同。在他看来,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不论美国是否批准《京都议定书》和承诺恰当的减排指标,“中国都会继续采取积极措施,推进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
即将成为全球第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的中国,在内外压力和动力的微妙平衡中,将如何在未来的气候变化谈判及应对气候变化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将是一个值得长期关注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