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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04年省气象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02~2003年度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和被辽宁省直属机关工委评为“突出贡献奖”之后。2005年4月4日又被辽宁省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为2003~2004年度省直“文明机关”称号。省气象局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文明办)被辽宁省直属机关工委评为2004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