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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界关于侦查权法律性质的讨论没有跳开行政权、司法权概念分析的逻辑形式,这种逻辑形式分析的问题所在是没能追问行政权、司法权概念的实质。本文运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理论工具对行政权和司法权概念的实质作出了一定程度的揭示,并得出侦查权是一种行政权的结论。行政权性质的侦查权是政治国家对市民社会的一种权力作用形式,这种权力的实施要受到市民社会的制约,这种制约的结果是侦查程序发展的司法化趋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