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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取向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刚性界限。人与自然是生命的共同体,人类必须肩负起保护自然环境的责任和义务,积极践行亲环境行为。本文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视角出发,通过三个实验探讨自然共情对亲环境行为的影响机制。研究发现:(1)存在自然共情的个体更容易产生亲环境行为,且私域亲环境行为大于公域亲环境行为;(2)环境承诺在自然共情对亲环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