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味·生活味·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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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俗是什么?就是民众的生活、生产、风尚习俗等情况,简单地说就是民生。《管子·正世》中说:“古之欲正世调天下者,必先观国政,料事务,察民俗,本治乱之所生,知得失之所在,然后从事。”大意是:古时想要匡正当世、调治天下的人,一定要先考察国家的政情,调查国家的事务,了解人民的习俗,查明治乱根源与得失所在,然后着手进行。
  民俗不是一种概念化的东西。在一定地域内,它有一种约定俗成的共同形式,但在具体人家的具体生活中,却有着具体的状况,所谓“有钱人家吃月饼,没钱人家啃芋头”。都是吃,差别可大了。读以民俗为题材的文章,既要关注作品中表现的某种民俗形式,更要读出作品中表现出的生活味,特别是字里行间的人情味。
  开学礼俗必有葱
  曾应枫
  清末民初,广州的孩子多是进私塾,即俗称“卜卜斋”念书。开学时间是农历十月至十二月的冬季,也称“开冬学”。入学年龄在六岁左右。
  上学前,家长得自备台椅,提前搬去私塾,由先生安排位置。
  开学前,家长要为孩子摆“开学酒”,赴宴的亲友送些文具,如纸、笔等给孩子作礼物。
  开学那天,学童一早起床,沐浴后穿上新衣,拜神祭祖,用红布将《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三本启蒙书裹在腹前,家长往孩子的口袋里放一根葱,寓意聪明好学。学童由父亲陪伴前往私塾,前面有人用红灯笼引路,灯笼上写着“文星高照”、“步上青云”的字样,后面还有一人挑着箩筐,里面盛着拜孔子的祭品和送给先生的礼物,也少不了有分赠给私塾小同学的甘蔗、水果和饼食等,真可谓前呼后拥去上学。
  入学仪式挺有意思。父亲带着孩子到先生安排的位置,把一块用糯米粉制成的薄饼(俗称“薄撑”)放在椅子上,命儿子坐下。“薄撑”粘在孩子的屁股上才好,有勤奋读书的寓意。
  先生便问学童:“你来做什么?”学童答:“来读书。”先生又问:“书在哪里?”学童指着裹在肚子里的书答道:“书在肚子里。”这套仪式都是家长教孩子操练了好多次的。接着是举行叩拜圣人礼仪。先生带学童到孔夫子的神位前,学童对着圣人三拜后,再向先生行拜师之礼。然后,家长给先生送上笔和礼品,请先生为儿子“启蒙”,也称“开学”。
  先生带着学童返回原位坐下,将《三字经》拿出,教学童念末段几句:“幼而学,壮而行,上致君,下泽民。扬名声,显父母,光于前,垂于后。”先生读一句,学童跟着念一句,连续念了三遍后,“开学”礼结束。
  最后,先生抓着学童的右手,教他用笔蘸墨在描红簿上填写:“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七十士。”这就是“开笔”。到此,入学仪式结束。学童把带来的食品分给同学后,便随父亲回家,第二天再来上课。
  (选自《俗话广州》,广州出版社,2008年8月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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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以时间为经线,以入学的各种活动为纬线,描述清楚,富有人情味。读这段文字的时候,我仿佛自己就是一个六岁的小学童,腹前裹着几本书,口袋里揣着一根葱,在亲朋好友的相送下,跟着两个红灯笼前往“卜卜斋”去读书。
  杀猪菜
  尹 成
  敢称东北第一名菜者,非杀猪菜莫属。
  何谓杀猪菜?就是把个整头猪的前膀后蹄头下水尽数入菜,猪血灌肠,肉皮成冻,烀肉后的肉汤内加上黄莹莹脆生生的酸菜和五花三层的猪肉,预备上大碗的蒜泥,火烧的辣椒,高度的小烧若干壶,再斯文的主儿,也非得甩开腮帮,掂开大牙,造他个沟满壕平,才可罢休。
  真正的杀猪菜是在农村。杀猪一般要选在腊月里,一是辛苦一年,到了年关,得杀猪庆贺,滋养身体,肥美胃肠。尤其是家里小孩子多的,就靠这杀猪菜补充见风都长的身体。因此杀猪是小孩最乐的时候,整天地盼着杀猪。
  猪也必须是精选的,养了一年的当年猪不行,太嫩不说,吃了也白瞎,还没长成,肉吃着泄口,不禁咬。两年的壳郎猪,那是最最地道,一般也得是好家庭才舍得。
  杀猪前的准备也多,先是通知街坊四邻,老亲少友,明天别做饭啊,杀猪,都去吃猪肉。小孩子们乐得屁颠颠地跟着喊叫,杀猪啦!杀猪啦!那气势老带劲了。
  清早起来,女人就不给猪喂东西了,让猪空腹,目的是为了收拾肠肚的时候干净,有的还给猪喂些淡盐水,也是给猪洗肠肚。面对一瓢水一桶料养了两年的猪,女人站在猪圈边,看着一劲儿哼哼要食的猪,不禁悲从心来,突然就掉了眼泪。
  此时男人早已把杀猪的请来,一边递着烟卷,一边看着杀猪的霍霍地磨刀。于是男人喊叫哭泣的女人:一个牲畜也值得你哭,一会儿吃肉就知道乐了,麻溜烧水。家人和帮忙的人都在这种美好的气氛里乐了。
  猪杀完了,街坊四邻老亲少友已经呼啸而来,女人开始帮着女主人收拾东西,此时的女主人可以什么都不干,只是陪着老辈人唠嗑,孩子也可以由着性地疯,大人绝对不会向谁的屁股举起巴掌。几个大菜板上,走着飞快的菜刀,黄莹莹脆生生的酸菜,一会儿就切了几大盆。剥蒜的捣蒜的边干活边快活地说着闲话……
  再说杀猪的,已经把猪收拾完毕,前膀后排骨下水都已经拆卸干净,猪血肠也灌制停当,便被男主人功臣般请到炕上,吸烟,喝茶,就等着喝酒吃肉了。
  农村的火又快又硬,猪肉下锅不久,肉香就满院子飘荡,大人的肚子立刻空空荡荡,小孩子的涎水更是止也止不住地流。
  杀猪菜出来的时候,那可了不得了。五花三层的白煮肉,必须蘸着咸盐白水和的蒜泥;颤颤巍巍嫩嫩滑滑的猪血,必须蘸着酱油和的蒜泥才正宗;手撕肉和拆骨肉要蘸盐面儿;猪肝肠肚,空口嚼,那是越嚼越香;最下货也是杀猪菜里最好吃的就是老汤烩酸菜猪肉和猪血,肉不腻,菜不酸,汤不肥,血不硬,喝小烧,就它一个菜,平时喝半斤的量,现在八两还得吵吵再来二两。
  如此杀猪菜,配什么饭更是讲究。过去大米金贵,以高粱米和大子为主,现在好了,全是肉头头的大米饭,一口烩酸菜,一口大米饭,吃到脖子都舍不得撂筷儿。   吃完了杀猪菜还没完,小孩子还得把活动整完。大人酒足饭饱,就给小孩找乐了。男人把猪尿脬(suī pao[方言]膀胱)吹得气球一般,给男孩们当球玩;女人则把猪关节用火烧干,做成插布口袋的嘎拉哈,东北农村里的女孩,没玩过插布口袋的,就像城里的女孩没跳过舞的一样少见。
  (选自《新青年(朋友)》,2004年第6期,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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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篇散文写得热乎。第一条,人家那乡里乡亲的人情味浓,感情就像菜一样热乎;第二条,人家那日子过得心情好,大人孩子高兴;第三条,人家那菜真好吃,还是免费的;第四条,好吃还好玩,踢猪尿脬气球和插(当地人读“chu”)嘎拉哈,可真想玩一下。文章美就美在这种热乎劲儿,这是正儿八经、真心实意地过日子的味道。仿传统也好,说现实也罢,人活着,要的还不就是这种幸福的感觉?
  奇趣儿时有
  张恨水
  “莲花灯,莲花灯,今儿个点了明儿个扔。”在阴历七月十五的这一天,在北平大小胡同里,随处可以听到儿童们这样唱着。这里,我们就可以谈谈莲花灯。
  莲花灯,并不是一盏莲花式样的灯,但也脱离不了莲花。它是将彩纸剪成莲花瓣儿,再用这莲花儿瓣,糊成各种灯,大概是兔子、鱼、仙鹤、螃蟹之类。这个风俗,不知所由何来,我相信这是最初和尚开盂兰会闹的花样,后来流传到了民间。在七月初,庙会和市场里就有这种纸灯挂出来卖,小孩买了在放着。到了七月十五,天一黑,就点上蜡烛亮着。撑起来向胡同里跑,小朋友们不期而会,总是一大群唱着。人类总是不平等的,这成群的小朋友里,买不起莲花灯的,还有的是。他们有个聊以解嘲的办法,找一片鲜荷叶,上面胡乱插上两根佛香,也追随在玩灯的小朋友之后。这一晚,足可以“起哄”两三小时。但到七月十六,小孩子就不再玩了。家长并没有叮嘱过他们,他们的灯友,也没有什么君子协定,可是到了次日,都要扔掉。北平社会的趣味,就在这里,什么日子,有个什么应景的玩艺,过时不候。若莲花灯能玩个十天半个月,那就平凡了。
  (选自《张恨水作品经典·散文与杂文》,群众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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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恨水先生的这篇文章,主要并不是为了记录风俗,而是把北平七月十五的风俗,在南京秦淮河、在上清河过这个日子的感受相比较,含蓄地寄托了某种感慨。文学作品不是单纯地介绍民俗形式,而是要写出自己的某种具体感受,给读者启发。像丰子恺先生的《钱江看潮记》,与宋人周密的《观潮》给人的感觉就不同。前者文冷但令读者心热,后者文热却让人心冷,原因大概是前者眼中有人,而后者只有潮水罢了。
  土 地
  汪曾祺
  土地即社神。《风俗编·神·鬼》:“凡今社神,俱呼土地。”其所管的地面是不大的,大体相当于明清的坊——凡土地都称为“当坊土地”,解放前的一个保。我家所住的一条街上街的中段和东段即有两座土地祠。《聊斋·王六郎》中王六郎后为招远县邬镇土地,管一个镇,也差不多。到了乡下,则随便哪个田头,都可立一个土地庙。《王六郎》是一篇写得很美的小说,文长,不具引。土地本也应是有名有姓的,但人都不知道。王六郎只名王六郎,那倒是因为他本没有名字,只是姓王,叫人“相见可呼王六郎”。他当了土地,仍叫王六郎么?这不免有失官体。有一位土地的名字倒是为人所知的,是北京国子监的土地,此人非别,乃韩愈也!韩愈当过国子祭酒,与国子监有点老关系,但让他当国子监的土地爷,实在有点不大像话。我曾看过国子监的土地祠,比一架自鸣钟大不了多少。
  河北农村有俗话:“别拿土地爷不当神仙!”事实上人们对土地爷是不大尊重的。土地祠(或称庙)很简陋,香火冷落,乡下给土地爷上供的只是一块豆腐。《西游记》孙悟空到了一处,遇到妖怪,不知是什么来头,便把土地召来,二话不说,叫土地老儿先把孤拐伸出来叫老孙打五百棍解闷。孙悟空对土地的态度实即是吴承恩对土地的态度,也是老百姓对土地的态度:不当一回事。因为,他是最小的神,或神里最小的官。
  我们县别有都土地,那可不一样了。都土地祠亦称都天庙,连庙所在的那条巷子也叫都天庙巷。都天庙和城隍庙不能相比,小得多,但也有殿有厩。殿上坐着都土地,比城隍小一号,亦红蟒亦面长圆而白亮,无五绺须。我的家乡把长圆而肥白的脸叫做“都天脸”,此专指女人的面相,男人这样的脸很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人说“城隍脸”。都土地管辖地界大致相当于一个区。他的封爵次于城隍一等,是“灵显伯”。父老相传,我所住的北城的都土地是张巡。张巡怎么会跑到我的家乡来当一个区长级的都土地呢?这里既不是他的家乡(河南南阳),又不是他战死的地方(河南睢阳)。说北城都土地是张巡,根据是什么?有这样一个在安史之乱时和安禄山打仗,城破而死的有名的忠臣当都土地,我们那一区的居民是觉得很光荣的。都土地也不是每个区都有。
  土地城隍属于一个系统,他们的关系是上下级,如下:
  土地——都土地——城隍——都城隍
  都城隍的上面是什么呢?没有了,好像是一直通到玉皇大帝。土地的下面呢?也没有了,因为土地祠里并未塑有衙役皂隶。他们是上下级,是不是要布置任务,汇报工作?也许要的,但是咱们不知道。
  (节选自《城隍·土地·灶王爷》,原载《中国文化》,199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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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读西游记,由于经常看到孙悟空把棍子一顿乱敲打,就有土地诚惶诚恐地跑出来回话的情节,就以为土地是谁都能召唤的。长大后知道了一句话,叫做“强龙不压地头蛇”,又觉得土地挺可怕的。现在读了汪先生《城隍·土地·灶王爷》这篇文章,才发现土地官不大,却真正是平民百姓的神。
  爱斯基摩人的房屋
  [美国]彼德·弗鲁钦 著 刘桂珍 译
  北极爱斯基摩人用雪块砌成的圆顶小舍只被用来作为他们旅行中暂时的休息室。他们的大半个冬天是在用石头和泥炭盖成的固定的过冬房子里度过的。   人们常常得通过十五英尺长的入口隧道进入屋内,这样长的隧道既通风又防寒。房子很矮,人们只能爬着进去。入口隧道的尽头在屋子的前墙根内,比屋子的地面要低几英尺。然后再踏上地面,进入屋内。这是一间直径一般不超过十五英尺的略呈圆形的屋子。屋子的前墙宽阔,边墙向中间收拢,后墙比较狭窄,它们都相互匀称地向内弯曲,因而使房子的形状大致成为圆形。从地面到天花板大约有九英尺高,但屋顶斜向后墙。在屋子后半部的两墙之间有一个约三英尺高的大平台。于是,用石头砌成的整个地面只剩下屋子前中部大约七平方英尺的面积了。这样大的地方足可用来放置全家食用的猎物或冻肉。
  房子的墙是双层结构,两层石头之间充填的是泥炭或土。屋顶也是用平石建造的,建筑灵巧,平石相互交搭,最后伸向中央,这样就可将一块主要的石板放在这些平石的上面。
  屋内的平台是全家人的睡铺。全家人整整齐齐地躺好,脚朝后墙睡在铺上。靠着后墙边常常堆放一些多余的衣服和皮张,这样在冬天不至于太冷。睡铺是用厚厚一层干草铺起来的,草上再铺上麝牛皮和驯鹿皮。万一有客人来,全家和客人都睡在用狐狸、野兔、驯鹿皮毛及鸭绒等制成的毯子下面。这些动物的羽毛和皮毛的天然颜色构成了一幅美丽的图案。
  仅仅当过于拥挤的时候,才有人睡在边铺上,因为那里太冷,所以人们很少利用它。要不然就将鲸油灯放在边铺上。其中一个边铺用来放置肉或猎物,以供大家食用。在另外一个边铺上还放有刀子、盘子和一些别的家庭用具。床下的储存间是用来放皮张和其他物品的。墙上钉有用驯鹿的肋骨或角做成的、用来挂东西用的小短桩。在天花板下悬吊着一个木制或骨制的架子,因为这个架子是用来晾衣服的,所以将其悬挂在一盏鲸油灯的正上方。
  在屋子入口上方的前墙上有一个窗子。窗玻璃是用带胡子的大海豹的肠子制成的。窗子不很透明,但透光却很好。在窗子的一边有一个可以向外看的小小的瞭望孔。屋子的通风是由窗玻璃上角处另外一个较大的孔来控制的。
  爱斯基摩灯是由皂石刻成的,中间有个深深的凹槽,在凹槽的一边放着一根长长的燃烧着像毛刷一样的苔藓似的灯芯。在灯内放有几块鲸油。当灯芯燃烧时,油融化并被吸进苔鲜似的灯芯中以供燃烧。这盏灯是长明的。
  灯是家的象征,并且灯多也是财富和威望的一个标志。
  (选自《文化译丛》,1983年第6期,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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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篇文章比较全面地介绍了北极爱斯基摩人“固定的过冬房子”的建筑样式与功能,文字明白晓畅,使人如临其境。原文较长,选编时进行了较大删节,这里补充做一些说明。
  这种房子一般是面向大海,常常被建在有水平隧道通入的小山丘上。隧道的底部铺的是平石,墙是用石头砌起来的,顶部用扁平的石块和泥炭或草根土建成。生活在房子里的女主人,要经常到漂在海滨峡湾里的冰山上去取冰,融成水供饮用。她们每年秋天还要到岩上去割草,她们必须在入冬之前备好全家人一年所用的干草。家庭主妇也必须得照看好灯,“她能看管的灯越多,她就被认为越聪明能干”。还要说明的是,这些房子只有在冬季才是固定的,“每年春天一到,住户常常要离开这些房子,到了秋天这些房子便都自然地成了公用财产”。
  本栏插图 鲁 璐
  本栏责任编辑 陈土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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