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死亡”与网络伦理的失范与重建探析

来源 :新闻研究导刊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chenghai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社会性死亡”作为网络热词热度不减,通过具体案例对此词汇进行界定,可以发现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网络传播伦理建构问题.关于媒介伦理失范学界已有颇多研究,多为对技术的批评和对主流媒体的苛责.文章对“社会性死亡”的伦理主体进行梳理,发现此现象中存在三个主要责任主体,即个体传播者、职业媒体传播者与技术平台,并从这三个角度对“社会性死亡”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从个人素养、技术责任和法律底线等层面探究网络传播伦理的重建路径.
其他文献
新媒体时代,短视频、直播等新兴媒体形式快速发展,针对传统平面媒体的静态舆情监测手段和管理模式已不符合日新月异的舆情传播发酵模式.针对新媒体时代舆情生成速度快、性质评价难、传播通路多、受众人群广、评论意见杂等特点,文章认为,首先,要拓展舆情监测渠道,实现对监测对象的全媒体覆盖;其次,要对文本信息和非文本信息进行多层次分析,充分理解舆情性质;在此基础上,对特定事件的细分舆论场施加精准管理;在舆情管理过程中,可借力“意见领袖”,利用“沉默的螺旋”对特定舆情及早施加舆论引导,从而实现舆情可控之目标,防范负面舆情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