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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是出票人(单位或个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除支票上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之外,支票可以背书转让.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支票是在中国最普遍使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用于支取现金和转账.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通常为同一城市)范围内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清偿债务等款项支付,均可以使用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