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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发布《关于定期报送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贯彻实施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决定自2014年第一季度开始建立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贯彻实施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送制度,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定期报送本地有关工作情况。包括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在地市县建立光纤到户验收备案机构总体情况、组成形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