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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是保障新疆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条件,也是影响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厘清地下水取用水量是水行政主管部门重要的工作之一,然而由于新疆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地下水监测系统暂未建立,地下水管理又为属地管理,地下水取用水量的确定难度较大。本次研究利用全国水利普查资料,提出不同区域单位耗电量取水量指标,为开展地下水取用水量复核工作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