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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中塑造了五位重恩施报的刺客形象,他们以“为知己者死”为人生信条,太史公评价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但司马迁巧妙的叙事技巧、独特的情节安排以及特有的身世之感,使得这种在情感驱动下看似侠义的行为呈现出一种狭隘、自私,甚至一厢情愿的盲目性。
【关键词】:重恩施报;刺客;矛盾
“士为知己者死”是司马迁称赏的一种刚烈精神,《史记﹒刺客列传》中五位刺客的立名之举:曹沫多次战败逃跑,庄公信任不疑,故曹沫在齐鲁会盟时不惧生死劫持齐桓公;专诸因公子光善待而舍生刺吴王僚;豫让为报智伯的尊崇之遇刺赵襄子;聂政因自己作为市井屠户,而严仲子以卿相身份与之结交请缨刺杀侠累;荆轲刺秦更是太子丹礼遇下慷慨赴秦的千古悲歌。
被歌颂的“立名”之举
司马迁分别通过豫让、聂政、聂政姊之口三次道出“士为知己者死”,可见他极度倾慕士当为知己者所用。司马迁对于“名”的重视,在《报任安书》中可见一斑:“立名者,行之极也”。“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谓之不朽”[1],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写作动机即是他对“三不朽”的认同追求,他塑造的刺客们都在刺杀行为中名垂后世。刺客们通过自身行为立功立德,使得司马迁在精神追求上有强烈的认同感,虽“侠以武犯禁”,但其精神力量却足以教化世人,在豫让与其友人的对话中,提出“既委质臣事人,而求杀之,是怀二心以事其君也。”[2]明确提出怀二心事君是为不忠不义,这在大一统的王朝中确有忠君重气节的教化作用。而司马迁因“忠而被谤”使得遭祸之后的内心忧愤郁结于胸,发泄为文。
被隐藏的“忧愤”与肆心为文
“(司马迁)恨为弄臣,寄心楮墨,感身世之戮辱……惟不拘于史法,不囿于字句,發于情,肆于心而为文……”[3]因李陵之祸的遭遇,在《史记》中表现出寄情言志的创作动机,尤其塑造刺客这类具有悲剧色彩的人物时,身世之感分外强烈。“陵未没时,汉公卿王侯皆奉觞上寿。后数日,陵败书闻,主上为之食不甘味。大臣忧惧,不知所出。”[4]可见李陵兵败后世情之趋功好利,而司马迁为其辩护,引祸上身之时,“适会召问,即以此指推言陵功,欲以广主上之意。未能尽明,明主不深晓,而为李陵游说,遂下于理。家贫,财赂不足以自赎,交游莫救,左右亲近不为壹言。”[5]又见世情之虚伪冷漠。“今举事壹不当,而全躯保妻子之臣随而媒孽其短”,更见世人之自私自利。这场飞来横祸强化了司马迁创作中的悲剧意识,他受刑因出于义举;百般困顿之时,无人伸手。司马迁深感世态炎凉,更加向往彼此信任的人际关系,故在创作中大力张扬知己、知遇行为的可贵。
据此观刺客中的曹沫,同为将军,多次战败逃跑后,仍被鲁庄公信任不疑。但李陵以不满五千兵卒与匈奴亿万之师作战十余日,最后兵败遭俘,君王抛弃,群臣构陷。君明臣贤的互相信任是司马迁极度倾慕的,故将一个“亚刺客”[6]列于此,显然并非称扬其功绩,而是借曹沫悲李陵,同情其遭遇为其鸣不平。
聂政传记中,司马迁以聂政事败暴尸于市、严仲子消失、聂政之姊于市井哭政为收笔,而李陵兵败后皇帝猜忌抛弃;自己遭祸后,交游莫救,亲近不言;聂政之姊为其弟申名的行为与其当初自己为李陵辩护的义举,使得司马迁在情感上引起强烈的共鸣与悲愤,故此安排即见肆心为文,以泄心中忧愤。
被美化的杀手与雇佣兵
专诸刺吴王僚是一场权利争夺者的游戏。若从专诸的主观角度看,因公子光善待而认为自己被知遇,甘为其争夺权力的匕首,为知己者而死是成立的。但客观而言专诸仍是权力争夺的牺牲品,弑君行动本就是非正义性的,其在忠于恩主的同时就是背叛君王。
严仲子与侠累有私人仇怨,寻聂政时,先企图以百金将其收买,聂政不受,严仲子说“臣有仇,而行游诸侯众矣。然至齐,窃闻足下义甚高,故进百金者将用为大人粗粝之费,得以交足下之欢,岂敢以有求望邪”[7],一场赤裸裸的金钱交易。司马迁以严仲子矛盾言行刻画了其狡诈的行径。聂政事败,尸暴市,严仲子却始终未曾出面,而是聂政之姊绝险千里为其弟申名。士已死,知士的人亦消失。司马迁认为“人臣出万死不顾一生之计,赴公家之难”[8],这样的行为具有国士之风,而聂政的行为与这一价值观背道而驰,故其行动除了成全自己报恩的迷狂信念,再无其他了。严仲子与其结交意在寻求报私仇的一把刀,当这把刀没有实现其价值时,弃之何妨。
消失的知己
荆轲的悲剧命运显而易见,卫元君不用他,又被盖聂和鲁句践轻视,结交高渐离后惺惺相惜,在市井间高歌沉醉。被引荐给太子丹,而燕丹需要的只是一把刺秦的匕首,对其物质引诱,以高位来笼络他,却不信任,怀疑猜忌。荆轲临行前的悲歌,就有了哀叹自己命运的意味:他似乎开始觉醒,不再像之前的那些刺客一样对舍生报恩的信念迷狂、盲目。但正在觉醒的荆轲仍旧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命运。彼时秦一统天下已呈现出必然的趋势,而燕丹仍将国运寄托于刺秦王这一偶然性极强的行动,荆轲之死只能成为历史必然趋势的祭牲。更为不幸的是荆轲的刺客之路,是被“诱拐”的:面见太子丹时,太子丹提出“刺秦大计”,并明确表示将这一使命交付与荆轲,其表现是在犹豫中推脱道“此国之大事也,臣驽下,恐不足住使。”燕丹顿首固请才答应,后为笼络,许之上卿,以上舍、太牢、美女侍奉他。出发前,荆轲因等朋友,燕丹便怀疑其反悔,并以言语相激。田光的自杀、太子丹的物质笼络利诱、刺秦前的怀疑不信任将荆轲推向了刺秦的不归之路。
燕丹的礼贤下士,无非是以物质上的优渥培养杀手,也印证了“布衣之侠的地位是卑微的,但是不管他们具有多么崇高的品德,他们的本领,连同整个灵魂都已经被统治者所收买,成为他们手中温驯的工具。”[9]这一言论。
为知己者死
豫让是最典型的“为知己者死”的刺客,且行为表现出儒家忠君重义色彩。事智伯前,曾事范氏及中行氏但皆不遇,后“智伯甚尊崇之”,视为国士。刺杀行动中,豫让宁愿以自毁的方式,也不愿以“怀二心事君”这种更容易成功的方式接近赵襄子,突显了“忠”的色彩。刺杀虽失败,过程是成功的,即生命个体在走向死亡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得以彰显。彼时智伯已死,豫让的行为并没有外物的役使,没有物质诱惑,一切皆发自内心情感的自觉。智伯善待豫让并非以有所求为前提,故较与其他几位施恩者可称之为真正的“知士者”。
刺客们以毁灭式的报恩行动名垂千古,但他们所信奉的“士为知己者死”,更多的是主观上的一厢情愿,带有一种偏执与迷狂,除了豫让以及“亚刺客”曹沫,其他三者都死于非真正的知遇。所谓“为知己者死”既成了士人理想的渴求,也成了可遇不可求的希冀。司马迁因自身遭遇,一边歌颂他的信仰,一边怀疑其合理性,故《刺客列传》才会呈现出热忱而又悲壮的艺术魅力。
参考文献:
[1]袁立泽.左传[M].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
[2]司马迁.史记﹒刺客列传[M].中华书局,2009年
[3]鲁迅.汉文学史纲要[M].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第30页
[4][5][8]班固.汉书﹒司马迁传[M].中华书局,2007年
[6]戈春源.刺客史[M].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3页
[7]司马迁.史记﹒刺客列传[M].中华书局,2009年
[9]徐朔方.史记论稿[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4
【关键词】:重恩施报;刺客;矛盾
“士为知己者死”是司马迁称赏的一种刚烈精神,《史记﹒刺客列传》中五位刺客的立名之举:曹沫多次战败逃跑,庄公信任不疑,故曹沫在齐鲁会盟时不惧生死劫持齐桓公;专诸因公子光善待而舍生刺吴王僚;豫让为报智伯的尊崇之遇刺赵襄子;聂政因自己作为市井屠户,而严仲子以卿相身份与之结交请缨刺杀侠累;荆轲刺秦更是太子丹礼遇下慷慨赴秦的千古悲歌。
被歌颂的“立名”之举
司马迁分别通过豫让、聂政、聂政姊之口三次道出“士为知己者死”,可见他极度倾慕士当为知己者所用。司马迁对于“名”的重视,在《报任安书》中可见一斑:“立名者,行之极也”。“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谓之不朽”[1],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写作动机即是他对“三不朽”的认同追求,他塑造的刺客们都在刺杀行为中名垂后世。刺客们通过自身行为立功立德,使得司马迁在精神追求上有强烈的认同感,虽“侠以武犯禁”,但其精神力量却足以教化世人,在豫让与其友人的对话中,提出“既委质臣事人,而求杀之,是怀二心以事其君也。”[2]明确提出怀二心事君是为不忠不义,这在大一统的王朝中确有忠君重气节的教化作用。而司马迁因“忠而被谤”使得遭祸之后的内心忧愤郁结于胸,发泄为文。
被隐藏的“忧愤”与肆心为文
“(司马迁)恨为弄臣,寄心楮墨,感身世之戮辱……惟不拘于史法,不囿于字句,發于情,肆于心而为文……”[3]因李陵之祸的遭遇,在《史记》中表现出寄情言志的创作动机,尤其塑造刺客这类具有悲剧色彩的人物时,身世之感分外强烈。“陵未没时,汉公卿王侯皆奉觞上寿。后数日,陵败书闻,主上为之食不甘味。大臣忧惧,不知所出。”[4]可见李陵兵败后世情之趋功好利,而司马迁为其辩护,引祸上身之时,“适会召问,即以此指推言陵功,欲以广主上之意。未能尽明,明主不深晓,而为李陵游说,遂下于理。家贫,财赂不足以自赎,交游莫救,左右亲近不为壹言。”[5]又见世情之虚伪冷漠。“今举事壹不当,而全躯保妻子之臣随而媒孽其短”,更见世人之自私自利。这场飞来横祸强化了司马迁创作中的悲剧意识,他受刑因出于义举;百般困顿之时,无人伸手。司马迁深感世态炎凉,更加向往彼此信任的人际关系,故在创作中大力张扬知己、知遇行为的可贵。
据此观刺客中的曹沫,同为将军,多次战败逃跑后,仍被鲁庄公信任不疑。但李陵以不满五千兵卒与匈奴亿万之师作战十余日,最后兵败遭俘,君王抛弃,群臣构陷。君明臣贤的互相信任是司马迁极度倾慕的,故将一个“亚刺客”[6]列于此,显然并非称扬其功绩,而是借曹沫悲李陵,同情其遭遇为其鸣不平。
聂政传记中,司马迁以聂政事败暴尸于市、严仲子消失、聂政之姊于市井哭政为收笔,而李陵兵败后皇帝猜忌抛弃;自己遭祸后,交游莫救,亲近不言;聂政之姊为其弟申名的行为与其当初自己为李陵辩护的义举,使得司马迁在情感上引起强烈的共鸣与悲愤,故此安排即见肆心为文,以泄心中忧愤。
被美化的杀手与雇佣兵
专诸刺吴王僚是一场权利争夺者的游戏。若从专诸的主观角度看,因公子光善待而认为自己被知遇,甘为其争夺权力的匕首,为知己者而死是成立的。但客观而言专诸仍是权力争夺的牺牲品,弑君行动本就是非正义性的,其在忠于恩主的同时就是背叛君王。
严仲子与侠累有私人仇怨,寻聂政时,先企图以百金将其收买,聂政不受,严仲子说“臣有仇,而行游诸侯众矣。然至齐,窃闻足下义甚高,故进百金者将用为大人粗粝之费,得以交足下之欢,岂敢以有求望邪”[7],一场赤裸裸的金钱交易。司马迁以严仲子矛盾言行刻画了其狡诈的行径。聂政事败,尸暴市,严仲子却始终未曾出面,而是聂政之姊绝险千里为其弟申名。士已死,知士的人亦消失。司马迁认为“人臣出万死不顾一生之计,赴公家之难”[8],这样的行为具有国士之风,而聂政的行为与这一价值观背道而驰,故其行动除了成全自己报恩的迷狂信念,再无其他了。严仲子与其结交意在寻求报私仇的一把刀,当这把刀没有实现其价值时,弃之何妨。
消失的知己
荆轲的悲剧命运显而易见,卫元君不用他,又被盖聂和鲁句践轻视,结交高渐离后惺惺相惜,在市井间高歌沉醉。被引荐给太子丹,而燕丹需要的只是一把刺秦的匕首,对其物质引诱,以高位来笼络他,却不信任,怀疑猜忌。荆轲临行前的悲歌,就有了哀叹自己命运的意味:他似乎开始觉醒,不再像之前的那些刺客一样对舍生报恩的信念迷狂、盲目。但正在觉醒的荆轲仍旧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命运。彼时秦一统天下已呈现出必然的趋势,而燕丹仍将国运寄托于刺秦王这一偶然性极强的行动,荆轲之死只能成为历史必然趋势的祭牲。更为不幸的是荆轲的刺客之路,是被“诱拐”的:面见太子丹时,太子丹提出“刺秦大计”,并明确表示将这一使命交付与荆轲,其表现是在犹豫中推脱道“此国之大事也,臣驽下,恐不足住使。”燕丹顿首固请才答应,后为笼络,许之上卿,以上舍、太牢、美女侍奉他。出发前,荆轲因等朋友,燕丹便怀疑其反悔,并以言语相激。田光的自杀、太子丹的物质笼络利诱、刺秦前的怀疑不信任将荆轲推向了刺秦的不归之路。
燕丹的礼贤下士,无非是以物质上的优渥培养杀手,也印证了“布衣之侠的地位是卑微的,但是不管他们具有多么崇高的品德,他们的本领,连同整个灵魂都已经被统治者所收买,成为他们手中温驯的工具。”[9]这一言论。
为知己者死
豫让是最典型的“为知己者死”的刺客,且行为表现出儒家忠君重义色彩。事智伯前,曾事范氏及中行氏但皆不遇,后“智伯甚尊崇之”,视为国士。刺杀行动中,豫让宁愿以自毁的方式,也不愿以“怀二心事君”这种更容易成功的方式接近赵襄子,突显了“忠”的色彩。刺杀虽失败,过程是成功的,即生命个体在走向死亡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得以彰显。彼时智伯已死,豫让的行为并没有外物的役使,没有物质诱惑,一切皆发自内心情感的自觉。智伯善待豫让并非以有所求为前提,故较与其他几位施恩者可称之为真正的“知士者”。
刺客们以毁灭式的报恩行动名垂千古,但他们所信奉的“士为知己者死”,更多的是主观上的一厢情愿,带有一种偏执与迷狂,除了豫让以及“亚刺客”曹沫,其他三者都死于非真正的知遇。所谓“为知己者死”既成了士人理想的渴求,也成了可遇不可求的希冀。司马迁因自身遭遇,一边歌颂他的信仰,一边怀疑其合理性,故《刺客列传》才会呈现出热忱而又悲壮的艺术魅力。
参考文献:
[1]袁立泽.左传[M].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
[2]司马迁.史记﹒刺客列传[M].中华书局,2009年
[3]鲁迅.汉文学史纲要[M].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第30页
[4][5][8]班固.汉书﹒司马迁传[M].中华书局,2007年
[6]戈春源.刺客史[M].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3页
[7]司马迁.史记﹒刺客列传[M].中华书局,2009年
[9]徐朔方.史记论稿[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