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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末我国实施土地招拍挂、住宅商品化改革以来,商品房住宅小区成为城市人口聚居的主要空间形态,形成了以私人物权和物业管理为纽带的社会治理单元。在当前“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传统治理架构下,如何推动体制力量进一步由社区往小区下沉,是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的重大命题。近年来,杭州市各城区积极开展“党建引领下的小区三方协同治理”探索实践,但在不同程度上均面临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选举选聘难题,迫切需要在小区治理理念和制度安排上形成新的突破。